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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 共富大美”主题活动在淳安举办
发布日期:2022-09-26 16:05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一江碧水出新安,百转千回下钱塘”。2012年,在财政部、原环保部的推动下,浙皖两省在淳安签订了全国首份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协议。9月23日,在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开展十周年之际,“生态补偿 共富大美”主题活动在杭州淳安举行。本次活动由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主办,中国水利博物馆协办,淳安县人民政府承办。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司长郜进兴发表视频致辞,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倪学军,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王以淼出席活动并致辞。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李克川,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黎明,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沈江平,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陆献峰,中国水利博物馆党委书记、馆长陈永明出席活动。

浙江省是全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的“先行者”。早在2004 年,浙江便开始探索实践实施生态补偿机制,率先出台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生态补偿机制,设立全国首个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全国首个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以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护绿”“增绿”“活绿”,建成全国首个生态省,为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助力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提供了重要支撑。

郜进兴对浙江省多年的实践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建设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现实转化路径的重要实践,也是以生态资源促进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浙江坚持绿色发展,探索创新,积极推进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创新湿地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制定省级财政支持双碳政策等,取得了较好成效。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亲自指导,并给予充分肯定的,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改革试点具有重要的示范性、引领性、先导性。希望浙江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针对健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大胆尝试,先行先试,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这面大旗,力争开启生态保护补偿实践新篇章。我们将一如既往支持浙江生态文明建设,共同深学笃行,创新和完善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期待在财政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新征程中看到更多的“浙江模式”,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看到更多的“绿色样本”。

倪学军介绍,十多年来,浙江财政坚定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之路砥砺前行、谋划推进,高标准做好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谱写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幅幅美丽篇章。他提出四点希望: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坚决扛起生态保护重大责任,积极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让现代版“富春山居图”更加美丽耀眼、真实可感;二是坚持绿色低碳,持续优化生态保护投入机制进一步创新完善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积极探索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相挂钩的生态补偿制度,努力打造生态保护补偿领域的财政重大标志性成果,以生态补偿机制创新推动“生态美”、实现“共同富”;三是坚持数字赋能,全面提升生态保护治理水平,通力合作,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构建精准感知、智慧管控的协同治理体系,健全资源开发补偿、污染物减排补偿等制度,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四是坚持共建共享,协同推进生态保护事业发展,推动建立以受益者付费为基础的市场化补偿格局,逐步完善政府有力主导、社会有序参与、市场有效调节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让受益者和保护者携手共进。

王以淼表示,十年来,我们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安江上下游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携手共进、互利共赢,千岛湖水质持续保持优良、出境断面水质保持Ⅰ类标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千岛湖在全国61个重点湖泊中名列前茅,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安江模式”,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高度肯定并要求向全国推广。从新安江——千岛湖起步,我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断完善,成效不断显现。在此基础上,我们将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创制性写入今年8月起实施的《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实践经验固化为法规条款、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今天,我们还将发布新一轮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责任、优化指标、提高标准,推动形成责任清晰、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生态补偿,共富大美”主题活动切中绿色发展、共同富裕的时代脉搏,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一个高水平的交流平台,为生态保护补偿新理论新观点提供了一个互相碰撞、互相激发的难得契机,对于构建完善多元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在新的起点上,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用好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良性互动这一宝贵经验,坚持以水质改善为核心,突出多要素考核激励、实施全流域协同治理、探索多元化补偿方式,推动新一轮流域横向补偿机制落地实施,努力打造生态价值多元转化、生态“高颜值”与经济“高价值”相得益彰的绿色共富高地。

地方基层勇于探索、敢于实践,争当生态补偿工作的探路者和模范生。其中,丽水市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方面作出了实践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从先行试点迈向先验示范。作为全省唯一的特别生态功能区,淳安以生态补偿实践为推动,积极探索保护、发展、共富的辩证解法。活动现场,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蔡毓良,淳安县委副书记、代县长王翀,作了生态保护补偿经验分享。

目前,浙江省流域横向补偿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全省共有52对计51个市县签订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实现全省八大水系主要干流全覆盖,流域共同保护与治理机制日益完善,流域水环境质量日益改善,并助推流域经济社会绿色转型。为深化省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活动现场举行了新一轮省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及专题展览启动仪式。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等单位的相关领导将来自钱塘江等8大水系的活水汇聚到一起注入启动装置,画卷缓缓展开,新一轮省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的号角即将吹响。

活动现场还举行了省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部分地区签约仪式,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和湖州市德清县人民政府、淳安县人民政府和建德市人民政府、开化县人民政府和常山县人民政府进行了电子签约。

在圆桌论坛环节,专家学者分别从共同富裕、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绿色金融等角度,对共同富裕背景下生态保护补偿理论和实践发展方向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丰富和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政策体系建议。

来自生态保护补偿领域有关专家、省级有关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各设区市财政、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负责人;杭州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现场参加生态补偿签约仪式的市县政府领导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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