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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浙江省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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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治水办,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精神,根据省政府领导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牵头编制了《浙江省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下一步,将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8月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厅,无意见也请书面反馈,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提出意见须报市政府同意后再反馈。 联系人:章少坡,联系电话:0571-28869080。 附件:《浙江省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8月3日 相关附件: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浙江省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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