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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之声)温州率先探索开展“我的案件你来评”活动
发布日期:2022-07-06 19:13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编者按: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数字中国、共同富裕重要论述和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要求,高质量做好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工作,进一步推动改革争先创优,加强改革经验推广推介,营造浓厚的改革氛围,为浙江“两个先行”提供支撑保障,特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网”“浙江省生态环境政务网”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改革之声”栏目,择优登载各地各单位改革工作的创新做法、亮点成效,并同步推送省厅“官微”,供各级交流借鉴、互促共进。

改形式建机制  优流程提效能

——温州率先探索开展“我的案件你来评”活动

为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水平,提高执法案卷制作质量,温州市于今年5月份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我的案件你来评”活动,用一种比较温和的方式、内部解决的方法,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办案素质。根据办理的案件数量,上半年,全市12个分局共安排10场活动,其中4个案件数较少的分局两两合并为2场活动。10场活动共评查59个案件,发现在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证据瑕疵及小细节等方面存在问题,共有执法人员421人次与法制人员78人次参加。

一、改自我评查为交叉评查。去年底全市尝试开展了“我的案件我来讲”活动,由执法人员对自己办理的案件进行评述,问题避而不谈。在今年“我的案件你来评”活动中,案件则是请分局的其他执法人员或法制人员来评查,评查人员以“旁观者”的视角审视整个办案流程,便于发现一些经办人员疏忽遗漏或认识偏差的问题,共同提高办案素质。

二、改单方形式为多方形式。之前“我的案件我来讲”活动的一个案件只有一个环节,由执法人员评述自己办理案件的优点。“我的案件你来评”活动则是一个案件三个环节,先由评查人员通过PPT形式介绍基本案情并对案件问题进行直观呈现,可以结合自身执法经验就某一要点深入探讨;再由案件经办的执法人员对指出的问题进行“陈述申辩”,不赞同评查意见时陈述自己的办案理由,或者补充案情细节解释被指出的问题;最后由市局组成的专家组成员进行点评,专家组由温州市生态环境系统法制、执法工作人员和相关专业律师组成,也以PPT形式对焦点问题予以答疑解惑,对发现的其他案件问题进行指正。一个案件由三个人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评析,以利于更全面、更客观地评查一个案件。

三、改部分审查为全面审查。虽然《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案卷评查细则》已经制定得很细致,但是落实到具体案件,仍有很多共性的和个性的执法细节没有明确。“我的案件你来评”活动是交叉评查,能促使评查人员包括点评专家审查每一个细枝末节,从现场勘验、采样监测、调查取证、证据说理、文书制作等各个方面全面查找问题,提出规范建议。

四、改书面教学为体验教学。执法人员与法制人员每年参加各种层次、不同内容的培训,多是老师授课模式,“我的案件你来评”活动则是让相关人员既评别人又被别人评,深切体验规范执法的各类要求。活动要求各分局主要领导以及执法机构和法制机构所有人员参加,以利于更为深刻地感受本单位一些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进一步增强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水平的责任感、紧迫感,积极采取措施提升整体办案质量,确保案件经得起复议诉讼和案卷评查。

五、改活动机制为常态机制。组建交叉评查队伍,专门成立“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案件交叉评查队伍”,各地分局推荐的评查队员从法制与执法人员中择优选取。开展案件内部交叉评查,各分局每个行政执法案件形成《调查报告》时,即提交交叉评查,并按评查意见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各基层执法队把案卷提交给分局执法队进行分配交叉评查,原则上以跨基层执法队分配为主。评查发现的问题以条目式列举并列入案卷副卷,经办的执法人员根据反馈的问题及时补正补充,法制审核人员对问题与问题解决情况要充分考虑,进一步做好审查审核。深化评查活动形式,参加活动案件分两类,一类为市局随机抽取,各地随机抽取的案件不多于5个,另一类为各分局选送评选优秀案例1个。采用各分局之间交叉评查,评查人员以评查队成员和市局专家组成员为主。建立“模拟法庭”制度,“模拟法庭”将邀请法官、律师参加,案件经办的分局作为“被告”,经办人及其所在基层执法队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律师或专家作为“原告代理人”。评选优秀案例与最差案例,根据“我的案件你来评”活动评分,评出6个年度优秀案例和6个年度最差案例,予以全市通报并纳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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