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规文件 > 规范性文件
索 引 号: 002482429/2022-24367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文  号: 浙环发〔2022〕16号 来  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统一编号 ZJSP64-2022-0004 有 效 性: 有效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4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的要求,我厅对2022年4月30日前制定的10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2件,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2件,拟进行修改的6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6月30日




相关附件: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doc



政策解读: 关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