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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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5-05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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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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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5 月 5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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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五星西路以北,杭甬运河以西地块 | 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医院拟在地下1层北侧建设放疗科,建设1间赛博刀机房、5间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和1间后装机房及控制室等配套用房,新增1台赛博刀、5台15MV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和含1枚放射源192Ir的后装机;拟建设核医学科,核医学科共分为5个工作场所:核素制备和小动物实验工作场所分别位于地下1层北侧,核素诊治工作场所位于5号楼裙楼1层,核素病房工作场所位于5号楼1层,90Y治疗工作场所位于1号楼1层介入中心1号DSA机房;拟在1号楼1层建设6间DSA机房等配套用房,新增6台DSA射线装置,拟在1号楼4层25号手术室新增1台DSA射线装置。 | 建设单位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本项目核医学产生的主要污染因子是α射线、β射线和γ射线、韧致辐射、β放射性表面污染、放射性废水、放射性废气、放射性固废与废活性炭等,放疗科产生的主要污染因子是X射线、电子束、β射线、γ射线、中子、感生放射性物质、臭氧与氮氧化物、废靶与废放射源等,DSA及PET/CT、SPECT/CT产生的主要污染因子是X射线、臭氧与氮氧化物。
对策与措施:
1、医院拟建的核医学科用房及各辐射机房的防护设计已考虑了其周边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辐射安全。核医学科用房其室内表面及装备结构设计均满足《核医学科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与《核医学科放射防护要求》(GBZ120-2020)的相关要求;放疗科机房的屏蔽防护设计方案能达到《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HJ1198-2021)与《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 121-2020)等标准的要求;DSA及PET/CT、SPECT/CT机房的屏蔽防护设计方案能达到《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等标准的要求。
2、本项目各辐射工作场所拟设置独立的多重联锁装置、警示装置、监控装置、急停按钮、复位按钮、辐射监测装置等多项安全防护措施,机房防护门出入口拟设计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管理措施和各种辐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
3、本项目各辐射工作场所实行分区管理,在控制区的进出口及适当位置处设置醒目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灯。
4、建设单位移交给使用单位后,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文件,严格落实各项辐射管理制度、落实辐射管理措施或设施、完善辐射工作人员管理的前提下,其从事辐射活动的技术能力基本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 年 5 月 5 日 至 2022 年 5 月 10 日(5日) 公示时间: 2022-05-05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辐射处 联系电话: 0571-28869173 传真: 0571-28869000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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