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务服务网 |
|
|
||||||||||||||||||||||||||||||||||||||||||||||||||||||||||||||||||||||||||||||||||||||||||||||||||||||||||||||||||||||||||||||||||||||||||||||||||||||||||||||||||||||||||||||||||||||||||||||||||||||||||||||||||||||||||||||||||||||||||||||||||||||||||||||||||||||||||||||||||
|
||||||||||||||||||||||||||||||||||||||||||||||||||||||||||||||||||||||||||||||||||||||||||||||||||||||||||||||||||||||||||||||||||||||||||||||||||||||||||||||||||||||||||||||||||||||||||||||||||||||||||||||||||||||||||||||||||||||||||||||||||||||||||||||||||||||||||||||||||
浙江东泠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质能源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东泠能源有限公司在桐乡经济开发区广安路西侧、新板桥港东侧,东江能源北侧地块(原悦华织造厂区位置)购置土地40亩左右,并购置沉降罐4套、冷凝器2套、加热器4套、中间罐1套、脱水系统1套、装卸系统1套、自动控制系统1套、废气处理系统1套、污水处理系统1套、储罐25套等相关设备,形成年产10万吨生物质能源的生产能力。本项目采用废弃动植物油脂生产生物质能源(工业级混合油、非食用动植物油脂),变废为宝,既减少上游行业废油脂重回餐桌的问题,又可为母公司东江能源提供优质稳定的原料保障。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注:声环境保护内容主要考虑本项目厂界外200m内的人数。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灌桶间废气、油脂加热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沼气燃烧废气。储罐进出料时采用平衡管与槽车或中间罐相连。储罐呼吸废气、生产工艺废气与污水处理站恶臭收集后,一并进入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沼气燃烧废气直接经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各类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可达标排放,不会加剧当地大气污染,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喷淋塔定期排水、生活污水。本项目各类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最终由桐乡申和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尾水由尾水排江工程统一排放钱塘江。 本项目的实施满足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有效性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等,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环境影响 只要切实落实好厂区的废水集中收集及处理工作,同时做好厂区内储罐区、装卸区、生产装置区、固废仓库等的地面硬化防渗措施,本项目对地下水的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设备噪声经过降噪隔声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固废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为各类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可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固废可实现零排放,项目产生的固废对环境影响不大。 (6)土壤环境影响 正常情况下,本项目依托较好的“三废”治理措施,废水、废气、固废污染物均能实现有效处置,不会通过地面漫流、垂直入渗、大气沉降等形式对厂区内及周边土壤造成影响。 (7)风险环境影响 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潜在环境风险,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风险可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具体见表2。 表2 项目防治措施及效果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东泠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质能源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红线、实施后能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符合“三线一单”、“四性五不批”要求。此外,项目各项能资源均有合理来源,不会触及当地资源利用上线,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的文件要求。同时该项目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城镇发展总体规划;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当地环境质量可维持现状,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之内,新增污染物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并且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各项要求。 项目的建设会带来一定的“三废”排放,企业应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最大限度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并加强环保管理。在此基础上,浙江东泠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质能源建设项目的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对象 项目拟建地周围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包括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项目建设和投入运营后的环保方面的相关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是否认可; (2)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公众对确定的环评单位的建议和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2年12月6日——12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生态环境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项目审批单位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314500 联系电话:0573-88112019 (2)环评单位名称: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61号国都商务大厦1208室 邮编:310000 联系人:曲艺 联系电话:0571- 88351135 (3)建设单位名称:,浙江东泠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桐乡市凤栖西路600号 邮编:314500 联系人:徐天伟 联系电话:0573-88623075 公示发布单位:浙江东泠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2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