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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开创性工作,《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发布
发布日期:2022-12-16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12月15日上午,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典型案例。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王以淼,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处长李小玲,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院长张胜军,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主任何俊,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俞洁参加发布会并答记者问。发布会由省生态环境宣教中心主任冯元群主持。中新社、中国环境报、浙江日报、浙江之声等15家主流媒体参加会议。

会上,王以淼副厅长发布了《实施方案》有关情况。王以淼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围绕落实好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部署,我省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绿色转型总抓手,先行先试,成为全国首个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试点,这是生态环境部赋予我省的一项重要开创性工作,与我省“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工作专班、率先发布协同指数、实施减污降碳数字智治”四方面工作优势密不可分。

《实施方案》按照协同增效、源头防控,政府主导、市场激励,科技引领、优化路径,数字赋能、机制创新四大原则,明确了“十四五”和到2030年的主要目标,提出加强源头防控、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控制、推进水环境治理协同控制、推进固废污染防治协同控制、统筹保护修复和扩容增汇、开展模式创新、创新政策制度、提升协同能力等8个方面内容,突出了路径、制度和模式三大创新。

目前,我省有序推进18个减污降碳协同试点、26个标杆项目建设。王以淼表示,下一步,将全面落实《实施方案》各项任务举措,加快我省减污降碳协同制度创新、模式创新、能力提升,“十四五”期间,打造20个创新城市、50个创新园区,建设200个标杆项目,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制度体系。聚焦高水平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打造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高地的目标,努力扛起全国首个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的使命担当,踔厉奋发、勇毅前行,高水平纵深推进全省减污降碳协同工作,为全国提供浙江经验和浙江样板。

会上,王以淼副厅长发布了“余杭区数字赋能减污降碳协同”、“嘉兴港区减污降碳协同综合路径”、“上虞经开区减污降碳协同数字智治”、“义乌市赤岸镇循环产业减污降碳协同”、“青田县稻鱼共生减污降碳协同”首批5个典型案例。

在媒体提问环节,五位发布人就媒体记者关于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对于浙江的实际意义、减污降碳协同指数设计的总体思路和应用、减污降碳在线应用场景情况、如何激发市场活力,提升企业参与感和获得感、碳监测重点工作、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的保障措施等一系列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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