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浙江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正高级工程师评审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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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9〕15号)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生态环境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环函〔2022〕170号)精神,经省人社厅批准,11月18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了2022年度浙江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大会,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厅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11月18日-11月25日。 4.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571-28869129;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邮编:310012。 附件:2022年度浙江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正高级工程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 2022年11月18日 相关附件: 2022年度浙江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正高级工程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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