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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重型柴油车排放远程监控数据评价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2-10-08 17:19 访问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沪市监标技〔2021〕918号)文件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重型柴油车排放远程监控数据评价要求(征求意见稿)》。按照《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11月8日前,将《征求意见汇总表》加盖公章(签名)后,反馈至联系人,个人反馈的请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孔志燕;联系电话:0571-89975332/13750855135;电子邮箱:37208250@qq.com。

附件:1.重型柴油车排放远程监控数据评价要求(征求意见稿)

   2.重型柴油车排放远程监控数据评价要求(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汇总表

2022年10月8日




相关附件:

附件1:重型柴油车排放远程监控评价技术要求 (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重型柴油车排放远程监控评价技术要求(编制说明).pdf

附件3:征求意见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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