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地方环境保护 标准《电磁辐射环境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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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我省电磁辐射环境自动监测,我厅组织制订了浙江省环境保护地方标准《电磁辐射环境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21年9月30日前反馈我厅(逾期未反馈的,视作无意见)。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厅网站(http://sthjt.zj.gov.cn)“政府文件”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辐射处 朱 玲;电话:(0571)28913068;传真:(0571)28869000; 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310012);电子邮箱:595231396@qq.com。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穆晨旸;电话:(0571)28065861;传真:(0571)28869200;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310012);电子邮箱:mcy@rmtc.org.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电磁辐射环境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电磁辐射环境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浙江省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浙江省辐射防护协会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国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森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附件: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电磁辐射环境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pdf电磁辐射环境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doc电磁辐射环境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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