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选凌副厅长赴湖州调研绿色共富工作
发布日期:2021-09-16 08:34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为进一步了解生态环境领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9月9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虞选凌带领生态处、水处相关负责人赴湖州调研指导绿色共富工作,湖州市副市长朱留沙、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何晓红等参加调研。

上午,调研组首先来到德清县水木莫干山都市农业综合体,该项目是以水木蔬菜工厂及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为核心,将现代科技注入农业生产的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之后来到治水实践体验馆和唐家琪村“水下森林”,了解了德清县的水环境治理工作和在全国率先推行的“生态绿币+”模式。下午,赴吴兴高新区生态联勤警务站调研。该站实行公安、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农业农村、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六个部门常驻、检察院、水利部门联驻的工作模式,涵盖生态环境、太湖禁捕、工地扬尘等业务领域,系打造集执法、管理、服务于一体的基层生态治理综合体。随后调研了湖州市城市规划馆,该馆全面体现“项目+生态”,集中展视了湖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城镇总体规划等内容。

最后,调研组在湖州市行政中心召开座谈会。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就打造“无差别城乡”争创绿色共富示范市的情况作了汇报。虞选凌副厅长对湖州市的工作自觉性以及绿色共富建设方案的总体思路给予充分肯定,对绿色共富建设等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创建绿色共富示范市的使命感和担当精神。湖州市作为“两山”理念发源地,经济生态均具有均衡性,“无差别”是湖州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市一张很好的标签,一定要有政治担当和政治自觉。二是要科学论证提出绿色共富示范市的总体要求和定位。湖州的绿色共富建设不仅要具有引领性,还要体现全域性,对如何实现“无差别”要开展深入论证,可在同期规划、同标准建设、同严格监管、同环保义务、同水平分享等方面作考虑。三是要积极探索绿色共富示范市创建的重点。可以从全域生态治水成为全国样板、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成为全国标杆、生态功能实现最优、绿色促进高质量发展、探索民主治理模式等方面开展,让最好的生态资源与最好的创新资源紧密融合产生裂变。还要认真谋划好绿色共富建设中的产业项目,切实促进湖州产业转型升级,全域推进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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