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东阳市湖溪镇人民政府浙江省东阳广播转播台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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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27 17:22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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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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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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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省东阳广播转播台建设项目 | 广播台建设项目选址于东阳市湖溪镇诸永高速西侧,北侧为南江,南侧为G351国道。 | 东阳市湖溪镇人民政府 | 浙江省东阳广播转播台建设项目位于东阳市湖溪镇诸永高速西侧,北侧为南江,南侧为G351国道,项目总用地面积38023.53平方米,其中发射天线区用地面积30836.53平方米,根据发射任务,本项目新建中波发射塔2座、地网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2座中波发射塔塔高分别为120m和76m,以120m塔为2套广播((540kHz和1134kHz))的发射塔,76m塔为备用发射塔,76m塔只建设铁架子,不架设天线,暂不投入使用,后期如需使用须重新进行环评。项目总投资2939万元。 | 已按要求开展公众参与。 | 承诺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主要影响为电磁辐射环境影响。
根据模式计算结果,中波塔电场强度和磁场强度呈现出与天线塔底部中心距离的增加而逐渐降低的趋势。从距天线塔底部中心第19m处开始,电场强度计算结果低于17.9V/m且磁场强度计算结果低于0.045A/m,满足公众曝露控制限制要求。发射区域站界围墙处的电场强度预测最大值为东南站界的4.77V/m、磁场强度预测最大值为东南站界的0.027A/m均能满足单个项目所致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广播中波发射台评价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目标处的电场强度预测最大值为2.66V/m、磁场强度为0.009A/m,均能满足单个项目所致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根据类比监测数据可知,随着距天线距离增大,电场强度和磁场强度呈递减趋势,距天线30m以外区域各监测点电场强度均低于单个项目的管理限值17.9V/m且磁场强度均低于单个项目的管理限值0.045A/m。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各监测点位电场强度均低于单个项目的管理限值17.9V/m,磁场强度均低于单个项目的管理限值0.045A/m。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1 年 8 月 27 日 至 2021 年 9 月 4 日(5日) 公示时间: 2021-08-27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辐射处 联系电话: 0571-28913055 传真: 0571-28869000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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