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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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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省委会: 你们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7号提案《关于新时代推进我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展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4年修编)》,强化法治引领、深化科技支撑,切实推进科学治污、协同治污,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取得积极成效。2020年,太湖流域44个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为Ⅱ—Ⅳ类,其中Ⅱ—Ⅲ类水质占93.2%,比2013年提高52.3个百分点;全部消除Ⅴ类、劣Ⅴ类水质,比2013年减少43.2个百分点。 (一)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全面落实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要求,目前太湖流域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面完成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创建工作。实施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推进闲林水库、青山水库生态修复工作,对老虎滩、对河口、赋石、合溪等水源地开展截污纳管、农业面源治理等工程,制定嘉兴市区石臼漾、贯泾港、大红桥港(白荡漾)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建立手机短信提示系统,以短信形式对进入保护区范围的人员进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提醒。2020年,太湖流域17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到100%,比2013年提高50个百分点。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策”管理机制。全面加强水质监测,基本实现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对敏感水域开展藻类监测预警,县级以上城市每月向社会公开水源、水厂出水和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 (二)持续深化水污染防治。一是严控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格环境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严禁化纤、漆包线等重点企业新增产能,有效推进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实施控源截污,截至2019年,太湖流域COD、氨氮、总氮、总磷等四项主要污染物相对于2015年分别下降61.5%、55.1%、60.5%和86.6%,提前超额完成2020年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二是全面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截至2020年底,太湖流域内累计完成114个工业园区、1735个生活小区、513个镇(街道)建设任务,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84座,污水处理能力484万吨/日,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均执行一级A及以上标准,所有建制镇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2019年全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为96.95%和96.51%。三是深化农业面源治理。全面启动农业实名购买制和化肥定购制施用改革,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太湖流域化肥、农药连续7年负增长。2018在全国率先整省探索建设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到2020年,太湖流域已建成96条。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全面完成水产禁限养区划定与温室甲鱼和开放性水域投饲网箱养殖清零工作。累计建设省级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05家,规模以上养殖场尾水治理率达到70%,其中,湖州市达到100%。 (三)试点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我厅会同省治水办(河长办)印发《关于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河流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技术指南(试行)》《浙江省湖库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技术指南(试行)》。湖州市在全国率先制定幸福河湖地方标准规范。安吉县、德清县、嘉兴市南湖区、嘉善县开展水生态环境示范试点建设,湖州太湖饮用水水源地、海盐县饮用水水源地,嘉善县、平湖市浙沪交界区域重点河道开展生态缓冲带建设。大力推进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2018—2020年,太湖流域累计增殖放流各类水生生物苗种9亿单位以上,有效提升了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 (四)切实加强科技支撑。2020年2月,成立由中国科学院赵进东院士领衔的浙江省南太湖蓝藻倒灌防控研究课题组,研判南太湖蓝藻暴发成因及趋势,提出系统预警预防建议,已形成阶段性成果《南太湖蓝藻倒灌及防控对策研究》。加强环太湖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全面构建现场巡查、实验室分析、自动监测和遥感监测为一体的水生态监测预警体系,利用卫星遥感等数据分析太湖蓝藻水华空间分布、面积和发生频度等状况,实现对南太湖藻类的立体化、常态化监测预警。 (五)积极参与长三角协同治太。主动对接长三角环境标准一体化要求,在标准编制中形成相互参考和征询工作机制,通过区域对标,促进共同提标。会同上海、江苏、安徽签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框架协议,同步印发自由裁量标准,将严重失信企业纳入长三角区域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跨区域联合奖惩,开展环太湖交接区域执法检查和交叉巡查。健全数据共享工作机制,及时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信息共享平台上传我省水环境数据信息。2020年,湖州市、无锡市人民政府签署《关于建立太湖蓝藻防控协作机制合作协议》,探索建立统一规划、项目联评联审、重大事项协商等工作机制。嘉兴秀洲区与苏州吴江区建立联合河长制,开展跨区域多部门联合执法巡查。平湖市、嘉善县和上海金山区建立“金平嘉”水事议事堂,涵盖各类区域联动治水事项。嘉善县与苏州吴江区、上海青浦区建立太浦河联防联保机制,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深入实施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持续改善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流域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一是“三水”统筹,实施系统防控。水环境方面,实施“控磷为主、协同控氮”的“控源”策略,进一步提高环湖区域污水截纳率及处理效率。推进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到2025年,太湖流域化肥农药施用量较2020年保持负增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以上,规模以上水产养殖场基本实现养殖尾水零直排。水资源方面,科学优化水资源调度,控制调水总量,实施太湖流域调水质净化工程,减少入湖污染负荷量,减缓太湖氮磷累积,实施太湖水位的精细化运行,在春季水生植被生长发育的关键期及蓝藻暴发时段,降低水位,满足水生植被生长以及减少蓝藻倒灌入河频率。水生态方面,开展山水林湖田系统施治,推进河网湖荡生态修复,有效削减内源磷负荷,改善太湖水域生境,促进草型稳态生态系统重建。优化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布局和建设。根据太湖流域主要水生生物种群结构特征现状,合理确定放流品种、数量、规格和放流时间,逐步提高土著物种的放流比例,增加水生生物多样性。 二是一河一策,实施科学精准治理。完成杭州、湖州、嘉兴3市2019年、2020年度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工作。“十四五”期间,我省太湖流域共有47个国控断面,今年杭州、湖州、嘉兴3市对47个国控断面所在水体开展走航分析,弄清问题、成因、对策、落实“四个在哪里”,并编制走航分析报告,制定实施“一点一策”治理方案。我厅会同省治水办完善监测预警机制、排查整治闭环机制和精准治水帮扶机制,确保Ⅲ类及以上水质断面比例达90%。完善实施断面水质监测预警机制、排查整治闭环机制和精准治水帮扶机制,每月对劣Ⅴ类反弹和三级预警断面实行预警,运用预警、约谈、督办、问责等手段,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治水主体责任,组织专家赴地方开展治水“三服务”,帮助指导地方查明原因、科学提出水质改善措施。 三是共建共享,完善蓝藻预警应急。围绕长三角一体化的太湖蓝藻监测监控—预防预警—指挥调度一体化信息平台和精细化管理平台的建设,建立统一的太湖大数据资源平台,共享太湖流域的相关数据,打破太湖治理过程中的信息孤岛,建立区域协同一致的常态化、高质量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区域蓝藻防控相关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太湖流域蓝藻预警监测体系。 四是科技引领,提升治水保障水平。继续抓好水专项等国家和省级重大环保科技攻关,加快制定、颁布和实施一批地方环境标准和准入指导意见。实施环保科技基层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交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及时回应治水技术需求。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汇聚分析建设、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相关数据,加强水质监测预警,健全问题发现、督查督办、整改落实、成效评估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推进协同治水,保障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联 系 人:水处 章少坡 联系电话:0571-28869080 传 真:0571-28806130 邮 编:310012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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