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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号zj21000255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东方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变更)事项已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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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号为zj21000255号的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东方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变更)事项于2021年6月7日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东方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环城南路125号 法定代表人:赵健 种类和范围:使用Ⅱ类放射源,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C0008] 有效期至:2021年7月13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变更)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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