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星月药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原料药10吨,制剂50万支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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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6-28 1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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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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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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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星月药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原料药10吨,制剂50万支生产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工业区石化厂业园白沙路1089号 | 浙江星月药物科技有限公司 | 将原有一车间进行内部改建,淘汰现有已批未建的二期工程以及一期工程中的瑞舒伐他汀钙中间体、依泽替米贝中间体、吉非替尼中间体、厄洛替尼中间体产品;利用现有一车间部分反应釜等生产设备并新购反应釜、三合一过滤设备等,二车间新购玻璃反应瓶、旋转蒸发仪等设备,建设10t/a替格列汀原料药生产线以及0.5kg/a艾日布林原料药生产线;利用现有二车间闲置厂房购置相应设备,建设艾日布林制剂50万支生产线。项目实施后预计年产值5.5亿元,年利税1亿元。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公司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企业项目书面承诺对环评文本真实性负责,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废气:一车间(K302、K303中间体制备)废气经过“多级冷凝+两级碱喷淋+树脂吸附”预处理;二车间(艾日布林合成)产品蒸馏/浓缩废气经过“多级冷凝+两级碱喷淋+树脂吸附”预处理;其他废气经“一级碱喷淋”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气一并接入厂区RTO焚烧处理后高空排放,RTO设计总风量10000m3/h。
废水:本项目废水处理依托厂区现有污水站。高浓高盐废水先经脱溶、脱盐车间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并接入厂区污水站处理后排放。现有污水站采用生化废水处理方式,设计规模为100t/d,有能力处理本项目废水。
固废:固废存储利用厂区现有危废暂存库,危废仓库已完成防腐防渗工作,废气集中处理,设施渗滤液收集沟,并通过管道及泵连接至废水站。各类危废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做好废物分类收集、存贮、处置等工作。
噪声:预计项目厂界噪声达标。
环评结论认为,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新增的排污总量在区域范围内削减平衡,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该项目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从环保角度而言,该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 至 2021 年 7 月 5 日(5日) 公示时间: 2021-06-28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环评处 联系电话: 0571-28869159 传真: 0571-28869121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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