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瑞安市人民医院(瑞安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集团 瑞安市妇幼保健院 瑞安市红十字医院)瑞安市人民医院瑞祥院区医用放射性同位素碘-131应用(扩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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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6-23 1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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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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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6 月 23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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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瑞安市人民医院瑞祥院区医用放射性同位素碘-131应用(扩建)项目 | 瑞安市安阳街道瑞枫大道 168号医院瑞祥院区内8号楼二楼 | 瑞安市人民医院(瑞安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集团 瑞安市妇幼保健院 瑞安市红十字医院) | 瑞安市人民医院拟在瑞祥院区8号楼二楼开展甲状腺碘吸收率(以下简称“甲吸”)测定、甲状腺功能亢进症(以下简称“甲亢”)治疗和甲状腺癌治疗(以下简称“甲癌”),拟建6间甲癌病房(均为双人间)及其他功能用房,共12张甲癌床位。经计算,本项目工作场所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2.59E+9Bq,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已按要求进行公众参与。 | 医院承诺严格按照本报告的屏蔽防护设计方案、辐射安全措施、辐射安全设施及装置、“三废”治理装置及措施等辐射环保内容进行建设。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人员防护用具的使用。严格按照本报告提出的要求进行辐射工作人员的培训、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并按要求建立保管辐射工作人员档案。 | 主要环境影响:131-I核素在衰变过程中主要释放β射线和γ射线,辐射工作场所的β放射性表面污染、放射性废气、放射性废水和放射性固体废物。
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131-I使用工作场所墙体采用实心砖墙+防护涂料或混凝土墙+防护涂料进行防护,各防护门均采用铅防护门。131I分装室拟配备专用通风柜,服碘室配备有自动分碘仪,放射性核素操作人员拟配备铅衣等个人防护用品;辐射工作场所拟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工作状态指示灯、对讲及监控设施,配有表面污染仪、个人剂量报警仪等监测设备;设置有满足要求的并联衰变池组、放射性固废收集铅桶、放射性废气专用排风管线及活性炭吸附装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1 年 6 月 23 日 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5日) 公示时间: 2021-06-23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辐射处 联系电话: 0571-28869173 传真: 0571-28869000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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