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2429/2021-24328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
发布机构: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公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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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方敏厅长专题解读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发布时间:2021-06-22 14:50 浏览次数: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于5月31日印发实施。日前,省生态环境厅方敏厅长对《规划》重点内容进行了专题解读。

 

问:《规划》编制过程中,如何体现科学编规划、开门编规划?

答:《规划》是省政府确定的生态环境领域重点专项规划,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编制。依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规划纲要(2020—2035年)》和国家生态环境领域有关规划计划制定。《规划》编制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注重问题导向,深入扎实开展前期研究。2019年5月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15个前期课题研究,主要包括形势和发展战略分析、目标指标、大气、水、海洋、土壤、固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核与辐射环境监管、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科技、执法、监测应急和信息化、普查成果应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重点剖析各个领域存在的基础性和关键性问题,为《规划》框架的形成和重点任务的提出打好基础。

二是注重统筹协调,充分形成规划整体合力。多次赴生态环境部、兄弟省份和省内各地市开展调研和学习交流。建立了“1+5”规划体系,包括1个省重点专项规划和5个一般专项规划(水、海洋、大气、土壤、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为夯实《规划》内容提供了有力支撑。编制过程中,我们充分衔接国家、省“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最新决策部署,以及相关行业、领域专项规划的最新成果,为《规划》后续落地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是注重问计于民,充分吸收社会意见和建议。我们坚持开门编规划,在《规划》编制的各个阶段,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和吸收各方意见建议。《规划》基本思路阶段,针对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和重点领域,设计公众意见调查问卷,征集公众愿景期待和意见建议;《规划》文本完善后,通过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省级部门、市县和专家学者意见,并在省政府网站再次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编制组认真梳理研究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吸纳体现到《规划》的编制思路和任务举措中。

 

问:《规划》在总体谋划上有哪些重点考虑?

答:“十四五”规划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十四五”时期,围绕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浙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在向纵深发展,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世界经济低迷和全球化逆流加大了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风险,另外,国际社会对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海洋环境保护等领域也日益关注。当今中国,正处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的优势和条件,但发展和保护不平衡问题仍然突出。当前浙江,进入了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新阶段,公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对标中央要求、人民期盼,我省生态环境质量高位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继续走在前列的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基于现实基础和面临形势,《规划》重点从三个方面系统谋划“十四五”工作: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进行谋篇布局,在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等安排上充分衔接国家《规划》,立足省情实际,科学系统谋划,力求体现浙江特色。

二是全面体现谋划长远与立足当前相结合。《规划》把“十四五”总体目标与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统筹考虑、把远景目标和愿景转化为“十四五”的具体指标和任务,一体谋划,既立足干在当下,明确当期见效的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又着眼谋划长远,提出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战略举措和战略目标。

三是全面体现系统集成和聚焦重点相结合。既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从环境质量、污染减排、风险防控、生态保护和低碳发展等5个重点领域进行总体谋划和全面部署,又重点聚焦绿色转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保护修复、数字化改革等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难点和百姓关注热点,注重以点带面解决影响全局、关乎长远的突出问题。

 

问:《规划》设置的目标指标有何特色和亮点?

答:《规划》与省“十四五”规划《纲要》保持一致,分别提出了二〇三五年和“十四五”总体目标。展望二〇三五年,高质量建成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十四五”时期,基本建成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诗画浙江大花园基本建成。

《规划》的指标设置充分衔接了美丽浙江规划纲要、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成果,充分考虑我省实际,注重各项指标的科学性、导向性和可监测、可考核,提出了由18项主要指标构成的指标体系。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规划》指标设置上,统筹考虑水、海洋、土壤、大气、固废等环境要素,更加注重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和高水平生态保护修复,围绕环境质量、污染减排、风险防控、生态保护和低碳发展等5个重点领域设置指标,重点增加了生态保护和低碳发展方面的指标,突出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方向和新要求。

二是突出延续性和创新性。18项指标中有10项是“十三五”规划沿用的指标,8项是“十四五”新增指标。同时,设置了“地表水省控断面V类水质比例”为我省特色指标(预期性),替代了国家规划的“地表水劣V类水体比例”约束性指标,力求体现我省工作特色和先进性。

三是突出引导和约束。指标分为预期性和约束性指标,预期性重点突出引导性,指期望的发展目标;约束性指标更多反应工作刚性要求,具有强制力。《规划》设置的18项指标中,有11项是预期性指标,7项为约束性指标。

 

问:《规划》的重点任务包括哪些内容?与“十三五”相比有哪些新变化?

答:基于“十四五”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规划》充分体现了国家战略导向,突出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将推动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智治和区域联保共治等任务上升到新高度并列为单独章节;又从浙江实际出发,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以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为导向,进一步深化了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改革等重点问题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实实在在、能落地的任务举措和“四个重大”。

《规划》锚定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和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建设目标,谋划部署了“5+5+12”的重点任务体系。一是5大重点领域,即推动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5大战略抓手,即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改革。三是12项重点任务。包括严格源头治理,全面推进绿色发展;控排温室气体,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强协同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深化五水共治,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陆海统筹,着力建设美丽海湾;实施分类防治,保障土壤和地下水安全;聚焦闭环管理,建设全域无废城市;统筹保护修复,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强化风险防控,牢守环境安全底线;深化改革创新,构建现代治理体系;推动数字赋能,提升整体智治水平;促进开放协作,推动区域共保联治。此外,以12个专栏,提出了各重点领域“十四五”时期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平台、重大项目。

“十四五”规划不仅是以往五年规划的延续与提升,还面临着新机遇,新挑战、新目标、新任务,《规划》提出的一系列要求、作出的一系列部署,决定着未来五年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路径,对全面建设展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文明高度发达的“重要窗口”具有重大意义。

 



政策原文:省发展改革委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