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2429/2021-24325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
发布机构: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公示日期:
文号: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人大十三届五次会议金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1-06-02 15:09 浏览次数: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人大代表陶国兴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金华纳入大湾区建设的建议》(金2号)悉。经研究,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我省一贯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贯通,以全省水环境质量提升为抓手,推动打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浙政办发〔2020〕26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将实施范围从沿海的7个设区市扩大到全省各市、县人民政府,形成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上下游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细化落实《行动计划》,改善近岸海域水质,2021年3月我厅印发实施《全省主要入海河流(溪闸)总氮、总磷浓度控制计划(2021-2022年)》(浙环函﹝2021﹞65号),对包括金华市将军岩、上仙屋等2个断面在内的全省20个主要入海河流(溪闸)控制断面开展氮磷浓度控制,其中总氮以2020年监测值为基准,确保浓度只降不升,总磷要求满足各河流、溪闸水环境质量目标。同时,我厅将该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2021年度浙江省“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对全省11个设区市开展考核评价,进一步压实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责任。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推进落实《行动计划》,组织全省各设区市做好入海河流总氮总磷减排工作,确保全省近岸海域水质稳中向好。

以上会办意见,供你单位参考。


联 系 人:省生态环境厅海洋处  杨琳

联系电话:(0571)28992125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