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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编号A1-台州-004)整改销号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21-05-11 17:09 访问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台州温岭市造修船企业环境污染问题长期监管缺失问题(编号A1-台州-004)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现场核查验收。现将该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中共浙江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0571-28903381 

披露问题

基本情况

台州温岭市造修船企业环境污染问题长期监管缺失

整改目标

  按照“淘汰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全面开展船舶修造行业整治提升,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三废”实现达标处置,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推进船舶修造行业规范发展。

整改措施

  一是推进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对全市船舶修造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动态信息库,做到“一企一档”。编制企业治理方案,企业作业区场地硬化,实施雨污分流,建设污水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装置,加强废气收集,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规范。对修船、造船企业分别于20204月底前和202010月底前完成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对完成整改的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二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不符合环保、规划、用地等要求的企业,在201912月底前确定第一批淘汰企业名单,依法予以关停;对整改无望的企业,在20203月底前列入第二批淘汰企业名单,依法予以关停。对违法生产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加强“双随机”监管,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制定船舶修造行业整治提升专项规划,出台扶优扶强奖励政策。规范船舶拆解,合理布局船舶定点拆解场所。20213月底前完成船舶修造行业规范提升工作。

整改成效

  台州市已对全市船舶修造企业开展摸底排查,建立“一企一档”信息库。对全市39家船舶修造企业实施分类整治提升,22家列入淘汰船企已全部关停,17家整治提升船企均建成污水、废气等收集处理设施并全部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规范安全处置,所有完成整改企业已核发排污许可证。截至202012月底,已查处企业17家、罚款624万余元。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编制温岭市船舶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出台《温岭市船舶修造行业专项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规范船舶拆解工作和拆解场所准入条件。制定实施《温岭市船舶修造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建立“积分制”月考评、“红黄绿”三色图等督促考核制度,持续推动船舶修造行业转型升级和绿色有序发展。该问题已完成整改,达到预期整改效果,予以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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