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杭州生态监测业务用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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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4-06 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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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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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4 月 6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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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杭州生态监测业务用房项目 | 西湖区之江度假区单元内XH1702-U2地块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投资18230万元,于西湖区之江度假区单元内XH1702-U2地块实施杭州生态监测业务用房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037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总建筑面积约2230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20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094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杭州生态监测业务用房,主要包括实验业务用房、附属配套用房、地下停车库等。该项目总投资182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万元。 | 无需开展公众参与 | 建设单位承诺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 | 1、废气:(1)汽车尾气:收集后经专用竖向风井高出建筑物主楼屋顶屋面排放;(2)实验室废气: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后引至所在建筑屋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无机废气收集后引至所在建筑屋顶经高效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3)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2、废水:室外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纯水制备浓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中的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实验室清洗废水和废气吸收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与其他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固废:废树脂由供应商回收利用;餐厨垃圾由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实验室有机废液、无机废液、废试剂瓶、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1)设备噪声: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应注意合理布局。水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设在地下室设备用房内,地下室设备按《隔振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安装,风机采用低噪声风机,通风管路中设置消声器,风机进出口均设置软接头,水泵等设备采取隔振处理、设置挠性连接等;②空调室外机使用低噪声类型设备,并在底部采用减振垫。(2)车辆进出噪声:地下车库出入口采用低噪声坡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1 年 4 月 6 日 至 2021 年 4 月 13 日(5日) 公示时间: 2021-04-06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环评处 联系电话: 0571-28869067 传真: 0571-28869121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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