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浙西南网架优化加强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4-06 12:09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1 年             4 月             6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浙西南网架优化加强工程丽水市、金华市、衢州市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1)500kV宁德~金华双回改接至丽西变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全长约51.3km,其中同塔双回路23.5km,单回路27.8km,导线截面采用4×630mm2; (2)500kV丽西~夏金输电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全长约157.7km,其中同塔双回路102.7km,单回路55km,导线截面采用4×630mm2; (3)500kV华双5875线、华龙5876线增容改造工程,将现有4×400mm2线路段增容改造为4×630mm2线路,改造线路路径全长17.8km,其中新建同塔双回线路12.3km,单回线路1.3km,利用现有单回路铁塔更换导线4.2km。 (4)500kV丽西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500kV出线间隔4个,其中至夏金2个,至宁德2个;同时在至宁德间隔侧装设容量为2×90Mvar高压电抗器组,在#2、#3主变低压侧各装设一组1×60Mvar并联电抗器; (5)500kV夏金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至丽西变500kV出线间隔2个,在2组主变低压侧各新装设一组1×60Mvar并联电抗器; (6)500kV永康变电站间隔改造工程,本期改造至丹溪变500kV出线间隔设备。已按要求进行公众参与。建设单位承诺将落实环评文件中的环保措施,项目在建设中认真落实“三同时”,在建成运行后切实加强环保管理,做好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一、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影响 本工程永久占地主要为拟建500kV输电线路塔基占地,本工程全线共使用杆塔654基,塔基永久占地约12.5298hm2。其中90%为林地、5%为园地、1.5%为耕地、1.5%为草地和2%的其他土地。500kV丽西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500kV夏金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以及500kV永康变电站间隔改造工程,均利用站内预留场地进行,不需征占用站外土地。 工程临时施工占地总计约47.3578hm2,其中90%为林地,5%为园地,1.5%为耕地,1.5%为草地,以及2%的其他土地。 工程施工将破坏一定植被面积,带来一定的水土流失,但工程占用面积相对较小,不会对当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及生物多样性带来影响,工程对占地区及周边的生态影响较小。 本工程属于基础设施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的优先发展产业;本工程不涉及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及其他毁林活动,工程输电线路施工前须取得林业主管部门许可和办理相关手续,塔基及架线施工跨越长、点分散,仅对线路走廊范围内林木择伐,对沿线区域植被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塔基和牵张场等临时施工场地将进行植被恢复,而且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因此,建设单位在采取施工期污、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临时占地植被恢复等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对森林公园的结构及功能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对森林公园内动植物影响较小,对森林公园内主要景点的景观可视性影响较小,对森林公园的景观相容性、景观敏感度影响不大,本工程建设符合《浙江大竹海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云和湖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定要求。 (2)电磁环境影响 根据电磁环境现状评价、变电站及输电线路电磁环境类比评价、模式预测及评价结果,在采取并落实本次环评中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工程建成后工程拟建线路沿线及变电站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电磁环境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标准》(GB8702-2014)的相关限值要求。 (3)声环境影响 根据类比监测结果预测,本工程输电线路建成投产后对线路沿线声环境的噪声贡献值昼间将小于55dB(A)、夜间将小于45dB(A),可分别满足沿线各声功能区要求。 本期500kV夏金变电站间隔扩建及500kV永康变电站间隔改造后对基本不增加贡献值,扩建侧厂界噪声仍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 《500kV丽西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噪声预测远期规模时已经考虑了本期扩建的2组高压电抗器、2组低压电抗器,相应的噪声预测结果与拟采取的降噪措施不变,即对东侧厂界围墙加高至4m,同时在最南侧主变外侧加装一道防火墙,在采取降噪措施后,500kV丽西变电站远期所有噪声源同时正常运行时,其厂界噪声排放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水环境影响 本工程跨越沿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域均采用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本工程拟建输电线路塔基永久占地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域范围(河道、水库常水位岸线以内)和一级保护区,本工程输电线路塔基施工所需混凝土量较少,一般采用现场人工拌和,且线路施工点分散、跨距长,基本上没有生产废水产生。输电线路施工属移动式施工方式,施工人员数量较少,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原有的污水处理系统,不排入周围地表水体,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行期均不向水源保护区排放任何污染物,因此对水源保护区水质和水环境功能均不产生影响。 (5)环境空气影响 输电线施工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塔基基面开挖等施工作业产生的施工扬尘,但输电线路施工点分散、跨距长、时间短,工程量小,在采取及时洒水降尘等措施后,对沿线居民点环境空气质量基本没有影响,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第二时段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6) 固体废物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间将拆除原有杆塔基础及导线,会产生一定的固体废弃物如角钢、金具及导地线等,可回收利用;输电线路塔基施工土方量、混凝土量较少,一般采用现场人工拌和,挖掘土方就地用于平整场地和植被恢复;少量塔基灌注桩基础的钻渣泥浆经固化处理后在塔基范围内填筑,基本无弃土、弃渣产生,对输电线路沿线环境影响很小。 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一般租用当地农居,居住时间较短,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与少量施工垃圾及剩余物料一并纳入当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对沿线环境不产生影响。 本期50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及改造工程大部分为设备组建安装作业,基本不产生施工固废,少量的剩余物料和建筑垃圾与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人员一般租用当地农居,居住时间较短,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很少,纳入当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 二、环境影响对策措施: 本工程在设计阶段已经充分考虑了环境保护因素,大部分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抬高架线高度等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在可研阶段已经或者可以纳入工程设计内容。 本工程线路直线塔设计呼高约为27.0m~72.0m,转角塔设计呼高为21.0m~39.0m,而且本工程线路大部分位于山地丘陵区,线路已避开居民集中区,结合沿线地形条件,完全可以满足本报告提出的导线对地最小达标距离在技术上是可行的。 其他环保措施,如森林公园内塔基基础选择在山势较为平缓的山脊顶部建设,采取无人机放线等环境友好型施工架线工艺,合理安排高噪声机械作业时间,避开动物活动的敏感时段,合理规划施工便道、牵引场地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或准保护区(陆域)内塔基施工采用无污废水产生的塔基基础施工方式,混凝土采用人工拌合,塔基挖掘剩余土方就地用于平整场地和植被恢复;施工期拟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时合理安排施工布置和施工工序,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禁止鸣笛且减速慢行等;均是根据同类型工程实际建设和运行经验有针对性提出,且大部分为施工管理措施,因此增加的环保投资已经或者可以纳入工程设计内容和工程投资,具有较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因此,在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工程建设给所在区域造成的环境影响能够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1 年                     4 月                     6 日                    至  2021 年                     4 月                     14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1-04-06  

  •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辐射处  

  • 联系电话:  0571-28913055      传真:  0571-28869000  

  •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相关附件: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浙西南网架优化加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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