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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十四届省委第十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文日期: 2021-04-30 10:30 访问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5日至9月29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开展了巡视。2020年10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扎实有效地做好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把牢政治方向。巡视情况反馈后,厅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省委巡视工作精神和反馈意见要求。先后召开党组专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进行再学习、再领悟、再提高。2020年11月25日,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厅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刻检视剖析、明确责任措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筑牢责任体系。第一时间成立厅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和专项整改工作组。对照巡视反馈的4方面11项内容,研究梳理出29个重点问题、提出120项整改措施。厅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11次党组会议和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其他厅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处室(单位)各负其责,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狠抓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建立巡视整改跟踪督查、调度机制,定期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建立督促提醒预警机制,专门制定《整改销号管理办法》,设计销号管理流程图,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建档一个”。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力求常态长效。围绕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关键岗位,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突出纪律刚性约束。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文件59项,坚决从严规范管理、强化制度执行,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21个信访件,进行认真梳理和集中交办,目前已办结16个,办结率76.2%。对巡视移交的4个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2件,办结率50%。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给予政务处分1人(警告1人),组织处理2人(调离岗位2人),诫勉1人,批评教育7人;清退款项3.8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重大决策、省委部署要求还有一些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学思践悟,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是统筹谋划生态文明建设。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通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读书班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编制完成《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加快“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落地实施。贯彻落实《浙江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构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研究部署2021年及“十四五”改革思路举措,牵头推进生态领域数字化改革。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攻坚战三年任务实现圆满收官。二是落实环保垂改各项任务。联合省委组织部出台《关于调整市、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领导干部管理体制的通知》,联合省委编办、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出台《关于调整设区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体制的通知》,细化明确市县两级干部日常管理、经费保障、执法主体等问题。督促指导11个设区市出台本市垂改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县级生态环境分局各项工作机制。完成驻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挂牌工作,上收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事权,完善考核机制,督促责任落实。三是加大海洋环保工作力度。完善海洋水环境质量考核机制,研究制定《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纳入年度“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考核,对沿海各市实行差异化考核,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海水环境质量连续3年达到国家“水十条”考核满分要求。深入实施《浙江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杭州湾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浙江省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我省近岸海域水质改善成效显著,四类和劣四类海水显著下降。建造800吨级浙海环监船,配强海洋监管力量,强化海洋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支撑保障。

(二)完善责任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是夯实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浙江省省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细化列出54个省级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印发《〈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规划纲要(2020—2035年)〉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细化明确相关部门具体任务。会同各市和省级有关部门,编制《浙江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扎实推进督察整改工作。研究制定美丽浙江建设年度工作要点、考核评价细则和工作责任书。二是加强舟山绿色石化基地项目建设的监管。分别向舟山市委、市政府和绿色石化基地管委会发送督办函,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和省级部门督导责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组建省市督导工作专班,进驻企业开展驻地督导,推动问题整改。印发关于舟山绿色石化基地规划环评修编、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等多个文件,督促开展基地规划环评修编、炼化一体化项目“三同时”验收,指导企业修订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开展专项执法帮扶和执法稽查,加强对属地和企业在项目报批、规划调整等事项的帮扶指导,推动问题整改13项。三是协同抓好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督促指导11个设区市建立涉环保“邻避”问题工作机制,推进既有项目“邻避”问题解决。针对涉环保“邻避”问题重点项目,从严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要求,指导各地提高环评准入把关能力。主动与省卫健委沟通对接,配合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开展两轮督查,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2020年共淘汰燃煤锅炉287台。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统筹和平台整合。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改革,制定《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建立电子政务项目库,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规划统筹信息化建设。对环境地图、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系统、危险废物和污泥全过程智能监控系统省级平台、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信息系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平台、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环境保护涉税信息共享平台、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等8套系统与协同平台进行了有效整合,关停3个系统,实现优化提升改进。四是强化基层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监管。推动省治水办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县控以上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所在水域第三方治理养护机构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开展全面排查工作。会同属地对乐清、余姚两起案件进行调查处理,严肃查处第三方治理企业违法行为。印发《关于加强委托第三方生态环保治理项目监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聚焦水环境质量防止水质反弹的通知》,开展全省自动监测站专项排查整治和交叉检查,督促属地政府加大对第三方水环境治理公司的监管力度。印发《浙江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细则》,编制《河(湖)长制工作规范》,将政府委托第三方生态环保治理项目监管情况纳入美丽浙江建设和“五水共治”的考核内容,把第三方治理养护情况作为河长巡河的重要内容。会同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三)查找补齐短板,高水平推动新时代美丽浙江建设。一是巩固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成效。印发《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五水共治”(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劣Ⅴ类水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国控断面和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排查分析的通知》,组织各市对辖区范围内的水质断面和小微水体进行全面排查。组织专家对金清新闸等断面开展技术服务,2020年断面水质稳定为Ⅳ类。加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20年完成88个工业园区、1447个城镇生活小区、330个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会同省治水办印发实施《关于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的指导意见》及配套技术规范,邀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推进水生态修复工作。二是完善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处置机制。完善发现机制,制定实施《关于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的实施意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压实地方责任,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信访工作的通知》,切实提高信访办件质量。巡视整改以来,完成全省生态环境信访件抽查1431件,办件整体通过率95%。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率先开展环境信访平台与执法平台对接。加强信访预判预警,每月开展一次信访形势分析,每季度开展一次环境保护形势分析研判。三是推动中央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结到位。印发《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立实施验收销号工作制度和领导盯办、清单化调度、“回头看”排查等长效管理制度。督促各地对第二轮中央督察交办的4641件信访件在“一案一卷”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实施表格化、清单式管理,定期调度、动态更新。截至2021年2月底,4641件信访件,已上报完成整改3738件,对108个重点信访件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督促推进问题整改。

二、关于“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整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是完善责任落实机制。探索编制《厅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记录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常态化、具体化、可视化。深化“双建”工作,组织开展“三最佳”典型案例评选,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编制实施《厅谈心谈话制度(试行)》,使 “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是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报告机制,制定实施《厅领导分片联系市局制度(试行)》,定期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探索开展对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召开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警示教育视频会,邀请省纪委省监委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对2013年-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制定实施《厅深化落实廉政风险防范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完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长效机制。三是依规依纪依法处置信访件。规范信访举报件办理、问题线索处置等工作,全面提升监督执纪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制定《厅党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确保厅系统巡察工作高质高效稳步推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教育日”制度,厅领导班子成员定期组织分管片开展警示教育,压实“一岗双责”。省辐射站、省环科院、省监测中心均已配置至少1名专职纪检干部。

(二)建立健全内控管理机制。一是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制定实施《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细化清单》,明确具体内容和标准。修订完善《厅机关公务支出报销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17项经费报销规则和流程,加强对财务报销的监管。压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强化重大事项资金使用情况的事先把关、重大项目后续资金使用情况的全过程监控。二是严格规范执行招投标制度。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有关信息化项目进行调查核实,形成专项审计报告,落实整改措施。修订完善《厅采购工作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采购流程、采购方式、职责分工和合同履行管理等具体内容。研究制定《厅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信息化项目建设统筹谋划,对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全程监控,加强技术论证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评价。三是健全完善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的监督管理机制。针对事业单位个别企业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承揽项目转手问题,认真组织调查核实,进行情况说明。组织各直属事业单位全面梳理下属企业2018年以来单一来源方式获取的项目,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修订出台《厅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管理办法》,压实分级管理责任,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事业单位督促下属公司建立规范公平竞争机制,防范不充分竞争现象。

(三)扎实开展利益冲突问题专项治理。成立由厅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厅机关纪委、人事处牵头的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关于防范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两轮排查摸底,按照直接排除、自报确认、走访了解、重点核实等4类情形,进行逐一甄别,依据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甄别核实工作。研究起草《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管理规定(试行)》,着力规范领导干部履职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分层分类修订完善《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下属企业干部人事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干部管理要求,强化对退休、辞职、离职干部的监督管理。

(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从严规范公务接待。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通知》和《弘扬节约新风 杜绝餐饮浪费倡议书》。修订《厅公务接待管理操作细则》,进一步细化明确公务接待经费、公务用餐、公务用车等具体要求,将公务接待情况列入厅系统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内容。个别直属单位针对公务接待中发现开瓶费问题,责成当事人退还违规报销费用66元、相关人员在组织生活会上深刻反省,并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和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加强正风肃纪,严肃查纠“四风”问题,开展违规公务接待、餐饮浪费问题的延伸监督,发现问题予以严肃处置。督促指导各事业单位及其下属企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健全完善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二是加强出国(境)管理。开展违规出国(境)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各事业单位全面梳理排查出国(境)管理不规范、程序不到位问题,从严从实整改落实。对厅系统出国(境)不规范问题进行通报,对2人分别给予诫勉和批评教育处理。修订出台《厅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因私出国(境)要求,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制度。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专题召开厅党组会、人事干部培训会等,多层次开展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的学习宣传贯彻。修订出台《厅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办法》,针对分析研判和动议环节,进一步细化明确沟通酝酿的范围、程序和要求,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优势。二是规范干部交流调动工作。对交流调动新进人员和干部家属子女在厅系统内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专题研究。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和处理。分层分级全面规范干部人事工作,参照省管干部要求,实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工作调动预报告制度。针对个别事业单位下属公司执行回避规定不严,破格提拔干部未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问题,对1人进行了问责处理。三是规范事业单位招考工作。全面梳理下属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情况,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制定相应措施。召开事业单位人事工作座谈会,查找事业单位招考中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进行专题辅导培训。制定出台《厅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明确事业单位招考的原则、程序和有关要求,加强对事业单位招考工作的监督把关。针对个别直属单位2015年事业编制人员招聘不规范的问题,责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向厅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四是清查违规兼职问题。责成直属单位2名同志辞去兼任职务,并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领导干部兼职情况再次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通过修订《厅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明确干部兼职要求、报批程序、违规处理等事项。结合年初个人有关事项申报工作,组织对全体申报人员进行个人兼职情况再梳理再申报,发现违规兼职问题予以严肃处理。

(二)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加强直属单位下属企业党建工作。督促事业单位党委加强下属企业党组织建设,发展优秀职工入党。推广实施《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导则》,组织基层党委对下属企业党支部党建情况开展专项整治提升工作。针对直属单位下属企业党支部中个别党员思想汇报抄袭问题,责成该党员和所在党支部作出书面整改报告。规范党建台账资料等基础工作,组织厅系统基层党组织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党建台账资料。建立“日提醒、月联系、季走访、年考核”机制,组织机关党委(纪委)委员定期走访了解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常态化指导、精准化施策。

四、关于“巡视反馈和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及时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动解决事业单位“人员混岗”问题。对厅属事业单位长期借用下属企业人员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积极向相关部门汇报,申请编外用工数,核定我厅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编外用工。责成各事业单位严格规范编外人员聘用管理,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事项,研究制定编外人员规范聘任初步方案,有序推动解决事业单位与下属企业人员混用问题。

(二)切实抓好审计问题整改。针对巡视指出的项目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逐个分析研究解决。组织厅系统各直属单位对15万元以上采用自行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和竞争性磋商方式的项目全面进行自查自纠,严格控制“自行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占政府采购项目总数的比例。修订完善《厅采购工作管理规定》,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增强规范意识,重点加强对公开招标限额以下项目政府采购程序的监管。将每年度的财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范围拓展到厅系统各处室(单位)政府采购经办人及分管领导。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为努力建设展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文明高度发达的重要窗口,打造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增强政治自觉,不断夯实践行两个维护思想根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学笃行新思想,高质高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突出党建引领,不断巩固良好政治生态。深化“双建”工作,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巩固拓展党建红引领生态绿的良好局面。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实施主题党日活动“1+2”机制,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全力打造“重要窗口”生态环保铁军。三是全面压实责任,不断释放法规制度效力。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加强政治监督,针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奢侈浪费行为,规范公务接待、出国(境)管理。切实转变作风,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以实际行动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四是注重跟踪问效,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对前期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对需持续整改事项,加大督办力度。科学把握深化整改落实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全力畅通统筹谋划的“最先一公里”,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满意。五是坚持走在前列,不断谱写生态环保新篇。注重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全力推进新时代美丽浙江规划纲要和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认真实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全力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深入开展数字化改革,加快研究制定全省碳达峰方案,组织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确保我省“十四五”生态环境工作起好步、开好局,持续走在全国前列,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28860870;邮政信箱: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17号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党委;电子邮箱:zhangheng @zjepb.gov.cn。

                       中共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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