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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扩大)会
发布日期:2021-03-23 17:24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3月22日下午,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习近平在浙江》采访实录,重点围绕“学史明理”开展专题交流,从党史中感悟思想伟力、增强政治自觉,进一步增进对“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的认识理解,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邀请省记协副主席,浙报集团原副总编辑、高级记者周咏南在浙环论坛报告会”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报告会上围绕《习近平在浙江》作专题辅导讲座。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方敏主持会议,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带头围绕“学史明理”作主题发言。

在专题报告会上,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的专职记者,周咏南将自己的亲身经历融入讲座内容,结合《习近平在浙江》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的萌发与实践,围绕“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八八战略”、对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视、对民生的关切、对浙江的关心以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习近平在浙江》《之江新语》等方面,生动讲述了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瞻远瞩的战略谋划、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与会党员干部上了一堂深刻的思政课、生动的党史课。

听完周咏南3个小时的专题报告,方敏指出,报告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丰富、深入浅出,既有理论的高度,又有历史的厚度和实践的深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于进一步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更高站位扛起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建设历史使命,在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中守正创新、勇开新局,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要认真学习领会,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

方敏在围绕“学史明理”主题讲话中指出,明理是党史学习教育四个目标的基础,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是明理内涵最基本的三个方面。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通过认真学好党史,准确把握其中所道之理,对于进一步提高党史学习教育成效、坚定改革发展的信心和力量、推动生态环保工作全面开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方敏指出,学史明理,就是要明真理守初心,切实通过学习党史,通过学习《习近平在浙江》采访实录,深刻领悟共产党人对真理执著追求,并为之奋斗不息的伟大精神。特别是要结合今天下午周咏南同志对《习近平在浙江》的全面解读,认真感悟习近平同志主政浙江与浙江干部首次见面的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上说到的“愿意在任何地方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自己的一切”的家国情怀,做到谋划工作、制定政策、部署任务,始终对标对表党中央战略决策、对标对表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坚持同心同德、同行同向。

学史明理,就是要明理论担使命,切实把学习党史、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在浙江》,与学习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对生态环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起来,一体深化学习、一体推动落实,坚决让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浙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展示新时代浙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政治担当和生动实践。

学史明理,就是要明理想干事业,切实通过深化落实省直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编制发布“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推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提升等,深入实施新时代美丽浙江规划纲要;通过加快研究制定全省碳达峰行动方案、组织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等,争先创优推动绿色低碳发展;通过探索实施绿色治理改革工程、深入加强新兴关键领域政策研究和技术创新等,积极推进数字化改革;通过不断加强重点项目环评审批跟踪服务、持续优化排污权储备调配等,深入实施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通过组织开展“学好党史践初心、生态惠民担使命”专题实践活动、创新打造“三服务”活动2.0版、联动推进环保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等,更加自觉办实事惠民生;通过教育培训、实战锻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等,全面加强生态环保铁军建设;真正做到在深入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建设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进程中,秉持系统观念,坚持整体智治、努力“让绿色成为浙江发展最动人的色彩”,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会上,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虞选凌,党组成员、副厅长、机关党委书记张培国,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王以淼,分别围绕“学史明理”作书面交流。其它厅领导,驻厅纪检监察组同志,厅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厅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党办负责人及下属党支部书记,厅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工作专班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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