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省级“绿盾2021”现场巡查
发布日期:2021-12-14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浙江省“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安排,2021年11月至12月初,省生态环境厅和省林业局分组牵头赴11个设区市的19个自然保护地开展现场巡查,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浙江海警局参加。 

检查保护地类型

个数

本次检查保护地

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

1

5.3%

自然保护区

8

42.1%

森林公园

4

21.1%

湿地公园

4

21.1%

地质公园

1

5.3%

风景名胜区

1

5.3%

表1:2021绿盾现场巡查保护地分类统计表

 

11月24日,检查组来到绍兴舜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根据去年年底生态环境部卫星遥感报告结果,该自然保护区有一处交通设施和其他人工设施。去年年底核查显示,交通设施为汤浦水库巡查配套码头,码头管理规范,不会对水质和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无需进一步整改;其他人工设施为杭绍台铁路施工现场,铁路线位不穿越自然保护区,施工配套的住宿临时棚等位于自然保护区内,本次核查发现,保护区内相关人工设施已全部拆除,并实施复绿。

 

图1:舜江源原临时工棚现场

 

泰顺承天氡泉省级自然保护区在2019-2020年度动态监测中存在一处采石场,现场核查其位于泰顺县雅阳镇松仔基后山自然保护区边界,为某公司在原有碎石加工点基础上,侵入保护区界内剥离表面土层。2020年12月30日,由该县自然资源部门下达停工通知书并停工至今。该处纳入“绿盾2021”问题点位,将在完成修复后销号。

 

图2:氡泉采石现场

 

12月3日,检查组来到德清下渚湖国家级湿地公园检查3个今年销号的问题点位整改情况。青虾养殖是当地历史特色产业。3处问题点位中,位于生态保育区内的养殖点已完成退养整改,位于恢复重建区内养殖点开展尾水处理和生态管控,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图3:下渚湖退养区域

图4:11月25日,检查组在舟山查看遥感点位与保护区位置关系

图5:11月30日,位于古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的科普馆施工现场

省检查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资料、讨论研究等方式进行检查调研,除现场核实确定问题点位、查看历史问题销号情况以外,还发现了一些保护地内建材无序堆放,检查组及时提出了整改要求。省级巡查期间,生态环境部南京环科所牵头对我省部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进行了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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