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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及委员征集公告
发文日期: 2021-11-23 16:52 访问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号ZJQS/TC37,简称“省环标委”)于2010年4月成立,主要负责我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标准化工作,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秘书处设在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第二届省环标委任期将满五年,根据《浙江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规定,秘书处组织开展省环标委换届工作。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第三届浙江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相关政府部门、技术推广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会、协会、企业等方面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标准化技术专家。

二、委员条件

专家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省境内依法设立的组织在职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相对应的职务;

(三)在生态环境保护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熟悉生态环境保护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并积极参加省环标委的各项活动。

单位委员由标准化需求明显、标准化工作基础较好的企事业单位担任,并指派1名具有相应标准化工作能力的人员为联络人,代表所在单位参加省环标委活动。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每个单位可推荐1-3名候选专家委员,需如实填写《浙江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1),候选单位委员需如实填写《浙江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单位委员登记表》(见附件2);

(二)委员登记表由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请于2021年12月22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双面打印(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另附同底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姓名),邮寄至省环标委秘书处,并发送电子文本(含电子照片的word版,以“单位名称-委员姓名”命名);

(四)省环标委秘书处根据有关规定,对候选委员资料进行审查,提出新一届浙江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

四、联系方式

省环标委秘书处: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09号;邮编:310007;联系人:姚轶;电话:0571-87989041,19967478505;电子邮箱:yyywork@qq.com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1月22日





相关附件:附件1.浙江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登记表.docx

附件2.浙江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单位委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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