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2429/2021-0000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
发布机构: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公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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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统计局关于表扬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1-04 12:13 浏览次数: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各市、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分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

2017年以来,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圆满完成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的规定和浙江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度表彰奖励申报项目的复函》(浙评组函〔2019〕16号),决定对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详见附件)。

希望受表扬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创新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为我省的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统计局

2020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附件:浙江省统计局关于表扬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通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