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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头版:我省高水平完成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发布日期:2021-01-22 09:12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我省高水平完成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蓝天常在 空气常新

 

  本报杭州1月21日讯 (记者 郑亚丽) 浙江高水平打赢蓝天保卫战。1月21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经过三年攻坚,浙江高水平完成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蓝天白云成为美丽浙江的生动注脚:

  2018年,浙江在长三角等全国重点区域率先实现空气质量总体达到国家二级标准,5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进入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前20名;

  2019年,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重点区域领先,首次实现设区城市全年消除重污染天气;

  2020年,设区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9.4%,优良天数比率达93.3%,比上年上升4.7个百分点,并首次实现PM2.5浓度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空气质量过渡时期第二阶段目标(25微克/立方米),首次实现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全部达标,首次实现县级以上城市消除重污染天气。

  “随着蓝天保卫战的深入开展,浙江蓝天白云常伴,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日益增强。”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以来,浙江坚持高标准打赢蓝天保卫战,积极开展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全面推进能源、产业、运输和用地四大结构调整优化,环境空气质量实现高水平达标。

  这抹“蓝”越发亮眼的背后,是浙江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不断探索和长效谋划。

  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将打赢蓝天保卫战纳入美丽浙江建设目标责任书。省政府印发实施《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浙江省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确保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各项目标任务。

  大气污染防治,离不开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的优化调整。2018年以来,浙江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73家,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4400余家。强化煤炭总量控制,累计淘汰改造燃煤小锅炉973台,淘汰煤气发生炉474台,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3389台。

  臭氧防治是关键。2020年,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印发《浙江省2020年细颗粒物和臭氧“双控双减”实施方案》,制定季节性VOCs(挥发性有机物)强化减排正面清单,推进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工作。

  2020年,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比上年下降19.4%,臭氧平均浓度比上年下降5.8%。

  同在一片蓝天下,浙江主动参与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修订发布《浙江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与长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一致,推进了区域标准统一;制定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手册,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实施“一厂一策”,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2018年10月以来,全省设区城市未出现重污染天气。

  “让蓝天常在、空气常新。”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浙江将全力打好空气质量巩固提升战,努力交出“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高分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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