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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爱心生猪养殖蕉川分场年出栏10000头生猪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遂昌爱心生猪养殖蕉川分场年出栏10000头生猪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遂昌爱心生猪养殖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位于遂昌县新路湾镇焦川村梅树源,占地面积52.55亩 建设内容及规模:遂昌爱心生猪养殖蕉川分场年出栏10000头生猪养殖项目选址位于遂昌县新路湾镇焦川村梅树源,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总占地面积3.5万m2,用于建设猪舍、生活区、污水处理区。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出栏10000万头生猪养殖规模。实现销售收入1500万元,利税269.11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拟建地位于遂昌县新路湾镇焦川村梅树源,项目的重点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 1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区域内水环境质量现状符合区域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拟建工程评价区内现状环境空气中常规污染因子和特征污染因子均不超标,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评价区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各类标准,声环境质量优良。企业所在地土壤环境现状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限值,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表明项目所在地水、气、声环境质量现状尚有较大的环境容量空间。 (2)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废水产生源主要来自于养殖废水Wc1、生活污水Wc2和初期雨水Wc3等三部分废水。 项目养殖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作为周边山林农肥,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采用封闭管道输送至污水处理站与养殖废水一起处理后作为周边山林农肥,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后全部用于周边林地罐,不外排。项目采取了严格的“清污分流”制度,厂内后期雨水通过雨水排放口直接排入周边水体。因此,项目正常运行情况下排放的水质和水量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项目生产废水采用管道输送至场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正常工况下,由于车间及场区地面均由水泥硬化,危化品仓库、危险废物仓库、应急池等区域均采取防渗措施,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废水泄露污染地下水的情况。企业须采取防治措施,杜绝非正常工况的发生。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则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3)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废气产生源主要来自于恶臭气体Gc1、饲料加工粉尘Gc2和食堂油烟Gc3。 根据大气影响预测分析,项目最大占标率为: 9.61%(场区无组织排放的H2S),1%≤Pmax<1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二级评价项目可直接引用估算模型预测结论进行评价,不进行进一步预测,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 (4)声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投产后,厂界昼、夜间及敏感点噪声均能满足标准的要求,项目正常营运情况下,不会对周围敏感点的声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5)固废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固体废弃物中猪粪、饲料残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堆肥后产生的有机肥出售给肥料厂制有机肥;病死猪暂存于场区的1个10㎡冷冻库,定期委托洞口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包装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固废,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的要求进行管理、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分类贮存,待到一定量后办理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后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企业固废处置严格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基本原则,确保所有固废最终得以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通过上述措施妥善安置、暂存固废以及落实固废出路,企业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2。
表 2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汇总一览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遂昌爱心生猪养殖场遂昌爱心生猪养殖蕉川分场年出栏10000头生猪养殖项目选址位于遂昌县新路湾镇焦川村梅树源,项目选址符合《遂昌县畜禽养殖禁养区暂定划分方案》(2020年)等相关规划要求,项目的实施符合《浙江省生猪养殖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2016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该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项目建设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及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完成后能够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保持现有的功能类别;公众参与符合程序和规范要求,有较好的群众基础,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充分保证环保投资和确保环保设施充分运营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公示形式:①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公示。②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2)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3)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4)征求意见的期限及反馈途径: 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若需查阅环评报告全文或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遂昌爱心生猪养殖场,联系人:朱先生,电话:13857074183,地址:遂昌县新路湾镇蕉川村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杭州坤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571-85092063;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161号野风现代中心南楼2201室。
遂昌爱心生猪养殖场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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