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2429/2020-24317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
发布机构: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公示日期:
文号: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第93号)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0-09-08 13:56 浏览次数: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张博通:

我厅已于2020年8月7日收到您关于要求获取相关政府环境信息的申请(省生态环境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第93号)。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申请公开的“桐庐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自2011年12月26日成立以来被环保部门行政处罚信息全文,包括其处罚依据”信息属于可公开的政府信息,经检索查找《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平台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厅现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予以提供。

您申请公开的“其2018年四个季度,2019年四个季度,2020年一、二、三季度,排放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信息我厅已通过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http://223.4.65.70:8080/zxjk3/)对外公开,请您自行查阅、获取(账号:guest,密码:zj~!2020),该企业已于2020年1月停产并停用废气自动监控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现予告知。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自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或者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8月21日






相关附件:桐庐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环境行政处罚信息.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