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南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注销)事项于2020年9月29日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批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注销)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