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编号A1-温州-001)整改销号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20-09-28 16:25 访问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温州市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储存仓库地面沉降导致大量危险废物渗漏进入雨水沟”问题(编号A1-温州-001)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现场核查验收。现将该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中共浙江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0571-28903381

 

披露问题

基本情况

温州市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储存仓库地面沉降导致大量危险废物渗漏进入雨水沟

整改目标

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整改措施

一是责令温州市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立公司)于2019 年9 月5 日起不得新转入危险废物,企业已于2019 年12 月6 日停止生产;对厂内导流渠进行检测并对厂界外雨水沟水质和土壤进行调查,2019 年9 月28 日完成厂外雨水沟修复、受污染水体和土壤剥离处置,2019 年11 月10 日完成导流槽覆盖工程;2019 年12 月5 日,投入约180 万元完成更换整套废气收集及治理设备;对人立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立案处罚,并进行多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确定赔偿金额150万元。

二是对停产后库存的1520 吨精馏残渣和180 吨炉渣飞灰外运处置,其中炉渣飞灰于2020 年1 月23 日前全部转运至温州环发公司处置;精馏残渣于2020 年1 月7 日启动转运至人立公司丽水分公司处置,计划于2020 年5 月底前转运完成。责成人立公司制定停产期间环境风险管理预案和场地退役计划,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对厂房进行拆除,彻底消除环境风险隐患,计划于2020年6 月底前完成。

整改成效

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指出的温州市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渗漏进入雨水沟问题已得到应急处置,受污染水体和土壤已全部修复,导流槽覆盖工程和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更换工作均已按时完成。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目前该企业已停产,停产期间环境风险管理预案和场地退役计划已制定完成,违建厂房已全部拆除,原库存的2659吨精馏残渣和180吨炉渣飞灰已按要求全部转运处置。该问题已完成整改,达到预期整改效果,予以销号

 


【我要分享】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