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浙江省近岸海域放射性监测方案及对策”“太湖流域(浙江片区)水环境管理技术集成及综合示范”申报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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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拟推荐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浙江省近岸海域放射性监测方案及对策》、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第一完成单位的《太湖流域(浙江片区)水环境管理技术集成及综合示范》分别申报2020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现将课题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布的推荐项目持有异议的,均可向省环保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提出,须署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寄送材料时间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571-28869193 通信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609室。 邮政编码:310012
附件:1. 浙江省近岸海域放射性监测方案及对策提名材料 2. 太湖流域(浙江片区)水环境管理技术集成及综合示范提名材料 相关附件:附件2.太湖流域(浙江片区)水环境管理技术集成及综合示范提名材料.r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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