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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浙江迈睿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电动自行车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3000万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迈睿达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长兴县煤山镇工业园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本项目总投资6300万元,选址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工业园,租用浙江宝仕电源有限公司闲置厂房5000平方米作为项目生产用房,并计划新增数控车床、全自动加工中心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本项目投产后,具备年产电动自行车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3000万套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长兴县煤山镇工业园 ,周边主要的敏感点为周边的居民区,距离本项目东侧厂界20m外的新升村零散住户点(约8户,28人)。 三、主要环境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机加工产生的金属粉尘、印标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颗粒物(其他)的二级排放标准;抛丸粉尘、喷塑粉尘、固化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 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固化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抛丸粉尘、喷塑粉尘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 6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处理时需要用水对废气进行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19t/a。本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已接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由长兴建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排入纳污水体,预计对当地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同时,根据调查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纳管浓度低于纳管标准,纳管量占比长兴建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余量的0.04%,占比较低,因此不存在对长兴建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能力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数控车床、全自动加工中心等设备噪声,噪声声级值范围在75dB(A)左右。本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金属边角料、清扫收集的金属粉尘、废钢丸及收集的抛丸粉尘、一般包装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润滑油废包装桶、含油污的废抹布及废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次品由原厂家回收;清扫收集的塑粉粉尘、过滤材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只要企业在项目建成后落实上述固废处理措施,均不排放,则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目前环评分析采用以下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最终采取的环保措施以专家论证、达标排放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1)废气 本项目抛丸粉尘工段产生的抛丸粉尘由配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沿17m高1#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塑工段产生塑粉粉尘由设备自带转翼式滤芯粉末回收系统处理后沿17m高2#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降温+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三级处理装置处理后17m高3#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金属粉尘、印标废气产生量甚小,为无组织排放,只需加强车间通风即可。 (2)废水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由长兴建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 (3)噪声 从平面布置的角度出发,车间合理布局,来阻隔声波的传播;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生产设备的减震基础;平时注意维护设备,防止因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加强厂区绿化,特别是在厂区东侧种植高大乔木以减少对距东侧厂界20m外的新升村零散住户点的影响。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金属边角料、清扫收集的金属粉尘、废钢丸及收集的抛丸粉尘、一般包装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润滑油废包装桶、含油污的废抹布及废手套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并无害化处理;次品由原厂家回收;清扫收集的塑粉粉尘、过滤材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迈睿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电动自行车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3000万套建设项目位于长兴县煤山镇工业园 ,通过对项目的现场调查、工程分析和营运后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评价认为项目建设符合煤山镇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项目选址合理;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措施;项目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及清洁生产措施的基础上,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周围水环境、大气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有等级。该项目符合环境审批的各项原则。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1、建设单位:浙江迈睿达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锋 电话:15167271310 2、环评单位:湖州中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蓓蓓 电话:17757259707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龙山街道风铃绿洲风铃苑19幢203室 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0572-6238087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迈睿达科技有限公司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