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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清石油分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英溪北路216号邮编:313200 联系人:孙玲玲联系电话:15268265299 ◇ 环评单位:湖州南太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仁皇山庄德清路588号邮编:313000 单位电话:0572-8830591 传真:0572-8830592 联系人:俞成伟 0572-8830591
二、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清莫干山加油站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德清县阜溪街道北郊路102号 ·建设内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清莫干山加油站成立于2001年11月,该加油站位于德清县阜溪街道北郊路102号,主要从事机动车燃油零售业务。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清石油分公司出于设备老旧及安全等原因拟在原地址基础上向西迁建,现原有建筑及设备已全部拆除。本项目占地面积2500m2,新建二层站房建筑面积294.5m2,新建加油罩棚面积199.3m2(投影面积418m2)。埋地罐区设置4只SF双层储罐,其中30m3汽油罐3只(92#、95#和98#汽油各一只),30m³柴油罐1只(0#柴油)。站区加油罩棚下设2排加油岛共4台加油机,其中2台三油品六枪加油机,2台双油品四枪加油机。项目已由德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文号为:2019-330521-52-03-052982-000。 ·主要生产工艺: (1)卸油、加油:油品通过油罐车运输至本站,经密闭卸油口,利用位差卸入埋地油罐内,油罐内油品再利用潜油泵经加油机加入汽车油箱内。根据加油工艺流程,加油工艺主要由油罐车卸油工艺、油品储存工艺、加油机加油工艺、油气回收等工艺组成。 ①卸油工艺:项目汽油采用密闭卸油方式,采用快速接头与油罐车卸油管连接后,利用位差直接卸入油罐。 ②储存工艺:汽油在埋地油罐中常压储存。 ③加油工艺:利用设在油罐人孔处的潜油泵向加油机供油,经过滤油器过滤,被压入油气分离器进行分离,部分间歇地回流到泵中,大部分被分离的油送入计量,得出读数,再通过止逆阀、流液指示器,进入耐油胶管中,只要把油枪开关手柄开启,油即注入汽车中。 (2)油气回收工艺:项目采用了先进的油气回收工艺,包含了卸油流程的一次回收系统、加油流程的二次回收系统。a、将油罐汽车卸油时产生的油气,通过密闭方式收集进入油罐汽车罐内的系统为卸油油气回收系统(一次);b、将给油箱加油时产生的油气,通过密闭方式收集进入埋地油罐的系统为加油油气回收系统(二次)。
三、环评报告内容概要 ◇ 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洗车废水、初期雨水。 ·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油罐大小呼吸、加油机作业等排放的油气废气。 ·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洗车产生的污泥、清罐污泥、浮油及油泥。 ·噪声:主要为车辆进出及加油设备的运行噪声。 ◇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废水治理: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经各自预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 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及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 排放限值》后清运至德清县恒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狮山污水处理厂。 ·固废处理:生活垃圾及洗车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清罐污泥、浮 油及油泥收集后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废气防治:汽车尾气通过加强管理,加强绿化;油气废气经油气回收装置回收处理后排放,做好油气回收装置的操作和维护工作。 ·噪声防治:通过设置醒目的导向标志,使进出车辆能有章可循。要求对进出的交通工具进行专人管理,合理疏导,禁止鸣号,合理布局;合理放置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加高、加厚隔声屏障;重视绿化。 ◇ 主要环保结论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清莫干山加油站选址于德清县阜溪街道北郊路102号,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达标排放、选址规划、环境规划、总量控制原则及环境质量要求等,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在所选场地上实施是基本可行的。
四、征求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 征求意见的范围: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清莫干山加油站选址于德清县阜溪街道北郊路102号,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因此本项目征求意见范围为边长5km范围内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详见下表。 大气环境主要保护目标
◇ 主要事项:(1) 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2) 对该项目的认可态度,(3) 就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4)对该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 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本项目主要采取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上公告,并且在阜溪街道事务公开栏、民进村村委事务公开栏、三桥村村委事务公开栏、三桥社区事务公开栏、郭肇村村委事务公开栏、狮山社区事务公开栏及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清莫干山加油站建设所在地(德清县阜溪街道北郊路102号)处张贴的方式进行。您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为佳)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您的环保意见,也可以同样的方式直接向环评审批单位反应。反应意见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如姓名、地址、电话、Email等,以便反馈您的意见处理情况。 ◇ 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9月9日。
六、环评编制单位 环评审批单位:湖州南太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成伟 联系电话:0572-8830591 电子邮箱:7400024@qq.com
七、环评审批单位 环评审批单位: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联系人:汪清清 联系电话:0572-8060980
八、其它 本轮公示时间: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9月9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本项目如直接涉及您的重大利益,您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并在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公示期间可向环评单位索要环评文本。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清石油分公司 湖州南太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