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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杭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年产80台强夯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建设单位:
2020-08-17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当地环保部门规定,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初稿完成后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杭州杭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年产80台强夯机建设项目

项目规模:杭州杭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强夯机的生产及销售企业拟420万元,租用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王家山5号的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闲置厂房,租用厂房面积6606平方米购置喷漆室双桥式起重机二氧化碳焊机等设备,实施年产80强夯机建设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见下表。

1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表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坎头

775818.91

3353031.49

农居,50

人群健康

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

SW

120

竹园村

776278.93

3353309.51

农居,961

NNENW

220

杨梅湾

777457.34

3351432.68

农居,30

SE

805

洞霄宫村

石泉村

775474.28

3351327.01

农居,430

S

1640

汪家埠

776420.38

3351136.31

S

1740

上洪村

777172.06

3351792.22

农居,50

SE

1500

临安区新城颐养院

775454.17

3352949.61

养老院

SW

400

南苕溪

/

/

水体

农业用水区

类水质功能区

S

1050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根据本环评估算模式的估算结果可知,正常排放时,废气污染因子中地面浓度占标率最大为Pmax=4.11%,低于10%。由于项目各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下风向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项目无组织排放源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其中氨氮、总磷参照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废水纳入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排水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

3、固废:项目完成后,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边角料、漆渣、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员工生活垃圾。废边角料由正规的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漆渣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单位处置;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在此基础上,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项目投产后,企业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附近敏感点昼间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因此,项目正常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2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污染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焊接

焊接烟尘

采用移动式除尘器对焊接烟尘进行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

喷漆、

晾干

喷漆废气、

晾干废气

喷漆室设置为密闭的负压间,整体微负压,采用送风和抽风方式,对喷漆室废气进行收集。在西北侧和东南侧的喷漆室各设置1套有机废气末端处理设施,油漆废气收集后送入废气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设计风量均为35000m3/h,末端处理设施均采用“干式过滤装置(网状阻漆过滤棉)+活性炭吸附”组合工艺,处理后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达《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的特别排放限值

职工生活

生活污水

1、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2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废水纳入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排水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19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

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198-2002)一级A标准

精加工

废边角料

经收集后由正规的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

综合利用或妥善安全处置

喷漆

漆渣

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单位处置

精加工

废切削液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液体原料贮存

废包装桶

废气处理

废过滤棉

有机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设备维护

废液压油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建成后的主要噪声源为空压机、组合夯锤、风机等,为确保厂区内外有一个良好的声环境,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防治措施。具体如下:在车间的布局上,应把噪声较大的设备布置在远离厂界,墙体采用双层隔声结构,窗采用双层铝固定窗,门采用双道隔声门,生产时关闭门窗,合理分配生产时间,夜间不生产。

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杭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年产80台强夯机建设项目选址合理,符合杭州市临安区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废气、废水、噪声可达标排放,固废实现零排放;项目符合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环保“三线一单”要求。因此该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企业厂区附近环评评价范围内的企业及周边的村庄,相关公众可以就发放的调查表填写自己的意见和要求,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0818日~2020831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件简本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件简本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20831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杭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王家山5

联系人 徐利达                     系电话:13606629678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杭州孚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宝龙商业中心17910

联系人:张国泉       电话:13575782638   

杭重    初稿.doc     

 

发布单位:杭州杭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