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务服务网 |
|
|
|||||||||||||||||||||||||||||||||||||||||||||||||||||||||||||||||||||||||||||||||||||||||||||||||||||||||||||||||||||
|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当地环保部门规定,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初稿完成后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杭州杭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年产80台强夯机建设项目 项目规模:杭州杭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强夯机的生产及销售。现企业拟总投资420万元,租用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王家山路5号的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闲置厂房,租用厂房面积6606平方米,购置喷漆室、双桥式起重机、二氧化碳焊机等设备,实施年产80台强夯机建设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见下表。 表1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根据本环评估算模式的估算结果可知,正常排放时,废气污染因子中地面浓度占标率最大为Pmax=4.11%,低于10%。由于项目各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下风向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项目无组织排放源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其中氨氮、总磷参照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废水纳入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排水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 3、固废:项目完成后,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边角料、漆渣、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员工生活垃圾。废边角料由正规的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漆渣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单位处置;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在此基础上,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项目投产后,企业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附近敏感点昼间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因此,项目正常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表2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杭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年产80台强夯机建设项目选址合理,符合杭州市临安区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废气、废水、噪声可达标排放,固废实现零排放;项目符合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环保“三线一单”要求。因此该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企业厂区附近环评评价范围内的企业及周边的村庄,相关公众可以就发放的调查表填写自己的意见和要求,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0年8月18日~2020年8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件简本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件简本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20年8月31日。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杭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王家山路5号 联系人 :徐利达 联系电话:13606629678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杭州孚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宝龙商业中心17幢910室 联系人:张国泉 电话:13575782638
发布单位:杭州杭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