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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六夺“五水共治”工作“大禹鼎”
发布日期:2020-08-17 15:58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8月15日,在全省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推进大会上,湖州市、德清县获得2019年度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优秀市、县(市、区)“大禹鼎”银鼎;南浔区、安吉县获得2019年度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优秀县(市、区)“大禹鼎”。至此,该市已连续六次夺得省“五水共治”最高奖“大禹鼎”。近年来,该市治水工作紧扣“打造样板地、模范生,再夺大禹鼎”总目标,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


一是多管齐下“系统治”。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全市7373条河道,310个湖泊(水库),500公里已整治的黑河、臭河、垃圾河及小微水体,经过多轮地毯式全覆盖排查,820个问题水体变成“小微景点”。完成太湖南岸65.5公里湖岸线,纵深岸2公里范围内1184个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整工作,排查出各类排污口769个。持续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今年全市计划完成279个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包括210个居民生活小区、38个商贸集中区及31个乡镇(街道),区县全域创建实现全覆盖,确保完成五年总建设任务的80%以上。


二是动真碰硬“严格治”。全面建立“市、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河长组织体系,3660名河长和603名湖长看水、查牌、巡河、访民,推动河长制向湖、库、沟、渠、塘等小微水体延伸。制定实施《湖州市治水履职失职追责办法》,2019年全市共出动检查2800余人次,下发督查通报102份,约谈问责工作不力的责任人287名,对工作相对滞后的11个乡镇党委或政府开展提醒谈话。


三是完善机制“长效治”。制定出台《水工程生态建设技术规范》等市级以上标准21项,出台《淡水池塘养殖尾水净化技术规范》《湖州市水产养殖尾水排放规范》等6项农业养殖类地方标准,在全省率先制定发布“污水零直排区”“1+3”建设地方标准。强化河道修复水生态环境,修复国控断面周边95万平方米,种植观赏荷花3.8万株以及锯草、菖蒲等净化水质水生植物1.5万余株等,对81条河湖开展水生态修复,总绿化面积达300万平方米以上。与无锡市签署《关于建立太湖蓝藻防控协作机制合作协议》从制度层面推进太湖蓝藻联防联治,突破流域协同治理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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