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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臣昊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套金属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建设单位:杭州臣昊科技有限公司
2020-07-3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杭州臣昊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套金属零部件建设项目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杭州臣昊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套金属零部件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高虹镇曙光路33106

项目概况:杭州臣昊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79日,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高虹镇曙光路33106主要经营范围: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等因市场发展需要,企业拟投资300万元,租用杭州西湖阀门厂现有工业厂房,租用面积约1300m2购置冲床、切割机、数控折弯机等生产设备进行金属零部件的生产。项目投产后,预计形成年产3万套金属零部件的生产规模本项目已通过临安区经信局备案同意(项目代码:2020-330112-34-03-151535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见下表。

1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表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高乐村商住区

119.721313

30.318110

人群

5户,20

大气:二类功能区

西

紧邻

高乐村商住区

119.721200

30.316598

人群

50户,200

62

高乐

119.720571

30.318869

人群

913户,2680

西

112

虹桥村

119.727407

30.319988

人群

711户,2079

433

中苕

/

/

水体

地表水:

类水质功能区

S

312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金属粉尘产生量较少,且金属颗粒较大,大部分沉降在车间地面,随金属边角料一并收集处理焊接烟尘经移动净化装置收集处置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送至杭州临安高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集中排放。

3、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及碎屑、废包装桶、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废抹布、废手套、生活垃圾。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抹布、废手套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由物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噪声:本项目噪声落实治理措施后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能维持现有环境质量功能区要求。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2 主要防治措施一览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处理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污染物

员工日常生活

生活污水CODCr

NH3-N

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杭州临安高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集中排放。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

机加工

金属粉尘

加强车间通风排气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焊接

烟尘

焊接烟尘经移动净化装置收集处置后车间内排放

固体

废物

机加工

金属边角料及碎屑

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处理

资源化

原料使用

废包装桶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无害化

原料使用

废包装材料

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处理

资源化

设备维修

废机油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无害化

设备维修

废抹布、废手套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无害化

职工日常生活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处理

无害化

厂区设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安装减振装置。对各种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在正常工况下运行。在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噪声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结构相对简单,无大面积的自然植被群落和珍稀动植物资源,故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标准;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原则,在建设地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对象为工程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等个人及企事业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083~2020817日,共1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项目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臣昊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建华 联系方式:15968887338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706519093

 

发布单位:杭州臣昊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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