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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建设单位: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0-07-2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建设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鹤亭街272

项目性质:技改

项目内容与规模:项目位于青山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西侧,设置一个集装箱(6m×2.5m×2.5m),在集装箱内部安装Newster05设备(自带废气处理设施),对医院自身产生的12t/a医疗废物进行预处理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鹤亭街272,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

1  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环境要素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边界距离(m

经度

纬度

环境空气

青山湖农居点

119.823632

30.249446

居住区

环境空气

青山湖人居环境保障区(0185-IV-0-02

S

30

青山初级中学

119.823668

30.249492

学校

SW

100

青山湖科技城第一小学

119.827468

30.252385

学校

NE

180

幸福家园

119.830486

30.251075

居住区

SE

210

太平

119.819778

30.250825

居住区

W

350

和院桂花苑

119.827252

30.246302

居住区

SE

370

湖畔家园

119.819994

30.247549

居住区

SW

400

蒋墅里

119.825671

30.256035

居住区

N

400

绿城和院

119.829444

30.24599

居住区

SE

520

声环境

青山初级中学

119.823668

30.249492

学校

2类区

SW

100

青山湖科技城第一小学

119.827468

30.252385

学校

NE

180

地表水

苕溪

/

/

/

地表水

宽约40m

NW

660

三、主要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医疗废物进料废气及高温灭菌过程产生的废气。

进料废气:集装箱空间密闭,进行通风换气,每小时至少换气10次,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过程时间段,产生的废气量少,不会对环境空气产生不利影响。

高温灭菌废气高温灭菌器采用全密闭结构,产生的废气经喷淋和除蒸汽后由活性炭和绝对过滤器形成的过滤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不会对环境空气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水

项目依托医院现有厕所,新增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设备产生的喷淋废水一起进入医院废水处理站处理,废水经卫生医疗中心污水处理站(格栅+污水调节池+接触消毒池)预处理达到GB 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管废水经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排水有限公司处理至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

本项目设备布置在室内,采用聚氨酯屏蔽罩在采取上述隔声降噪措施后项目对四周边界的噪声影响能够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标准,不会对该区域声环境质量及本工程自身产生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

建设单位严格实行分类收集与暂存,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基本原则,在加强综合利用的基础上,及时组织清运,最终经综合利用或妥善安全处置经处理后的医疗废物,通过专家论证,认为其可以类比《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T276-2006处理后的废物,则处理后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或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否则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及废过滤器属于危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等,采取以上措施后,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应采取的防治措施汇总见2

2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一览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污染物

进料废气

NH3H2S

保持工作空间通风良好(每小时至少换气10次)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二

级标准要求、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相关规定

医疗废物处理

NH3H2S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经喷淋和除蒸汽器后,节后经活性炭和绝对过滤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水污染物

喷淋废水、生活污水

COD

氨氮、SS

BOD5

粪大肠菌群数等

生活污水及处理过程产的喷淋废水经医疗中心现有污水处理站(格栅+污水调节池+接触消毒池)预处理后纳市政污水管网。纳管废水最终经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排水有限公司达标后排

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2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的预处理标准

固体废物

医疗废物处理

已处理的医疗废物

经过专家论证,认为其可以类比《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T276-2006处理后的废物,则处理后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处置或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否则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无害化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



废气处理

废绝对过滤器

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



生活过程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噪声

医疗废物处理

机械噪声

聚氨酯屏蔽罩

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标准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位于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鹤亭街272号,本项目引进先进的医疗废物处理设备(Newster05设备),该设备采用“摩擦热处理”技术,进行医疗废物的处理,非工业项目,项目所在区域属青山湖人居环境保障区(0185-IV-0-02),符合临安区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在正常生产并认真组织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的基础上,确保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能使各污染物排放全面稳定达到国家与地方环保相关标准规定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企业排放的污染物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现状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因此,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和要求角度出发,项目实施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对象、范围:项目周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

2、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治理措施等环保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起止时间:2020729~2020811日,共10个工作日。

公众(个人或团体)可以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项目负责人:水院长    联系电话:13868011128

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鹤亭街272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凯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森禾商务广场A602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8868799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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