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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限、查、抓、管、严”五措并举 强化外地柴油货车管控
发布日期:2020-07-17 17:52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近年来,宁波市紧紧围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相关要求,组织开展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国六标准升级、机动车环境执法、机动车排放监控体系建设等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全市机动车排放结构明显优化,国四、国五车辆已比重提高到40.7%与38.3%,在用车排放情况明显提升,年检初检合格率达到91.3%。但作为港口型城市,宁波市临港公路货运发达,大批外地柴油货车长期在港口周边地区集散通行,与本地车辆相比,这些柴油货车普遍存在行驶里程长、维护保养差、监管难度大等特点。为此,宁波市坚持“限、查、抓、管、严”五措并举,不断强化外地柴油货车管控,统筹推进柴油货车污染全面治理。

(一)实施区域限行,强化外地老旧货车通行管控。统筹考虑港区柴油货车正常通行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分阶段实施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区域禁行政策,并将外地老旧柴油货车也纳入管控范围。在当地交通运输部门与省生态环境厅的支持配合下,一是将本省外市的80963辆国Ⅲ及以下老旧柴油货车纳入限行数据库,二是对长期在港区通行的外省车辆进行摸底统计,将第一批外省的103辆国Ⅲ及以下老旧柴油货车纳入限行数据库。

(二)开展路检路查,加大外地货车超标查处力度。开展常态化机动车环境执法行动,将进入宁波市的外地重型柴油车、老旧货车作为重点对象之一进行监督性抽测。统一排放不合格车辆的处罚尺度,将8063本地代码升级为6063全国处罚代码,有效化解了原先外地车辆“本地被处罚、外地不受限”的尴尬局面。春季专项执法期间,累计抽测外地柴油货车147辆,对27辆排放不合格的车辆予以处罚。

(三)推行黑烟抓拍,实现柴油货车通行全时监控。在港区及周边重点路段加密布设黑烟车电子抓拍设备,对道路上通行的柴油车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预计年底将建成42套左右,日抓拍量达到40万辆次,基本实现区县(市)全覆盖。加快推进抓拍数据执法应用,在省内率先对黑烟车辆实施非现场处罚,处罚范围覆盖至含外地车在内的全部柴油货车。

(四)督促企业管理,压实车辆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联合交通部门出台《关于加强道路运输机动车排放联合监管的通知》,实施机动车排放黑名单管理,通过联合检查约谈、限制运力新增等联合惩戒措施,督促运输企业落实车辆排放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内部车辆尤其是外地车日常环境管理,规范登记维护保养、油品及尿素等使用台账,做到上路达标行驶。

(五)严格检验监管,确保超标车辆实现闭环治理。实行机动车排放检验倒查审核机制,将在宁波进行年检的外地柴油货车作为重点抽查对象之一,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严格处罚并召回重新检测。通过严格的年检审核,倒逼在宁波运行的外地车辆做到达标排放。

现阶段,机动车排放信息还未实现全国联网,对外地车辆只能依靠发函请求当地主管部门协助确定车辆排放标准,车辆排放标准确定效率较低。面对量大面广的外地货车管控,下步,宁波市将充分利用全市交通监控信息、年检登记信息等,结合重点企业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外地柴油货车基本信息库,深化落实“限、查、抓、管、严”各项管控手段,全力保障环境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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