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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0-07-15 17:3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防疫期间,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加大服务企业工作力度,主动深入企业与业主沟通交流,全面掌握企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同时,充分利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用电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监管,逐步开启生态环保云监管执法模式。

2020年3月16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接到XX企业自动监控数据超标预警,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经查实,该企业位于永康市经济开发区皇城北路899号,主要从事真空压铸铝不粘锅、铝制咖啡壶生产,该项目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有废水排放。

经采样检测,废水排放口水样氟化物超标。

处罚不是目的,指导企业规范运行,达标排放才是我们的宗旨。为找准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原因,执法人员从企业生产工艺及处理设施入手,通过查监控、看设施、测水质,最终确定该企业PH探头清理不及时,处理设施药剂添加有偏差,才导致其标准排放口的废水中的氟化物超标近6倍。

针对该企业废水超标排放行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已依法立案查处,并立即指导督促其加强对PH探头等设备检修维护,提高污水处理效果,确保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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