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务服务网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临安
 
《杭州飞思转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米转移印花纸(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建设单位:
2020-05-22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当地环保部门规定,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完成后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杭州飞思转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米转移印花纸(膜)建设项目

项目规模:杭州飞思转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米转移印花纸(膜)建设项目,位于临安区太阳镇宜钟王家70号,租用临安圣泽电子厂闲置的生产用房,面积1485.42平方米,拟投资500万元,用于研发、生产转移印花纸(膜),职工10人,年运行300天,白班生产,不设职工食宿。项目建成后,年产3000万米印花纸(膜)。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见下表。

1 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方位

与本项目边界最近距离

环境现状

东侧

临安厚泽纸制品有限公司

南侧

相邻

临安圣泽电子厂,再往南为开发区道路和杭徽高速

西侧

相邻

临安鹏达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北侧

相邻

五金加工企业,再入北腾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东北侧

179米(最近)

太阳镇枫树岭村居民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印刷机、油墨调配车间要求密闭,在印刷、水性油墨调配区上方安装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经17米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起达到《污水委托处理协议》标准后,纳临安区太阳镇工业集聚区污水管网,并经杭州临安区太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对周边环境的水体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3、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次品、废包装材料、废油墨桶、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回收外卖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废抹布、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在此基础上,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项目投产后,企业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因此,项目正常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2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

治理效果

水污

染物

生活污水

 

CODcr

氨氮

SS

1、室外排水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沟渠收集后,排入附近水体;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处理厂协议纳管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由太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大气污染物

印刷机、油墨调配

甲烷总烃

印刷机、油墨调配上方安装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经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7m高空排放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相关标准

噪声

生产、设备噪声

LeqA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布局,加强设备维修,降低设备噪声强度,加强日常生产管理。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固体

废包装材料

生产过程

企业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处理公司

资源化、无害化

废次品

检验

废油墨、稀释剂桶

调墨车间

委托由具单位回收处理

抹布、手套

印刷车间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企业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杭州飞思转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米转移印花纸(膜)建设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管理机制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只要厂方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加强对污染物的治理工作,做到环保工作专人分管,责任到人,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管理,落实环保治理所需要的资金,则该项目的实施,可以做到在较高的生产效益的同时,又能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因此该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了解受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周边公众对本项目的认可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浙环发[2014]28号)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以网上和建设单位周边村、街道信息公示栏公示方式征询公众对项目的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如下事项: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目前当地环境质量认可

程度,对本项目最担心的问题;项目建设是否对周边居民和单位的生活和生产造成影响;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等。

建设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本次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污染控制,将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降至最低。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0525日~202065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件简本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件简本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2065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杭州飞思转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临安区太阳镇枫树岭村宜钟王家70   

联系人:徐红华  联系电话:13588882868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36号)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下沙新加坡科技园科技路20811

联系人:裘书服   电话13305817337   邮箱:hzsf1003@163.com

 杭州飞思转印材料有限公司2020.5.15.doc

 

 

 

 

发布单位:杭州飞思转印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