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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昊锋电子有限公司年产电容器20000万只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长兴昊锋电子有限公司
2020-03-06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长兴昊锋电子有限公司年产电容器20000万只迁建项目现已委托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长兴昊锋电子有限公司年产电容器20000万只迁建项目

建设性质:迁建

建设地点:长兴县煤山镇槐坎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现因企业发展需求,拟计划整体搬迁,新增投资230万元,拟整体搬迁至长兴县煤山镇槐坎工业园区,利用自有闲置厂房500万平方米作为项目生产用房,新增购置卷片机、测试机、热压机、成型编带机、印字机等主要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投产后,全厂具备年产电容器20000万只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营运期主要污染因子有:

(1)废气:固化有机废气。

(2)废水:生活污水。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机械噪声。

(4)固废:项目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薄膜尾料、废高温胶带、废铜线边角料、次品、空桶、废活性炭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废气:采用吸风机将烘箱顶部出气口的废气引至“多级活性炭吸附+UV光氧催化”装置净化,净化后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安装隔声罩、减震垫,将设备设置于室内,通过厂房隔声降噪后实现达标排放,夜间关闭高噪声设备。

(4)固废:生活垃圾设置专门的垃圾堆放处,由环卫部门进行定期清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可出售给物资回收厂家综合再利用废;废薄膜尾料、废高温胶带、废铜线边角料分类收集后,由原材料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空桶由原材料供应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由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安全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结论要点

通过对项目周围的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和营运后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评价认为,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切实做到“三同时”,保证环保设施投资到位,建成营运后

又能加强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评简写本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现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的公众和有关单位征求如下事项: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目前本地区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审批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长兴昊锋电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兴县煤山镇槐坎工业园区

联系人:王峰

联系电话:17757229698

环评机构名称: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申花路789号

联系人:聊媛

联系电话:0572-6031632

环评审批部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联系人:曹科长

联系电话:0572-6238087

八、公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或 环评单位,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告发布单位:长兴昊锋电子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