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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驰尚木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楼梯、2000㎡木饰面板、1.5万套烤漆门、5万套免漆门、500套整木家具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改)》(省政府令第36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内容:浙江驰尚木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楼梯、2000㎡木饰面板、1.5万套烤漆门、5万套免漆门、500套整木家具生产线项目位于江山市峡口镇峡南路6号,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项目经江山市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入驻(江工纪:【2017】93号)。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驰尚木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利生 联系电话:13757009161 (699161) 地址:江山市峡口镇峡南路6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营运期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喷漆废气、打磨粉尘等;水污染物为生活污水与喷漆废水;噪声主要为机加工噪声等;固废为加工废木料、收集的木材粉尘、漆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废油漆桶、废胶水桶等。 喷漆废气经预测对环境影响贡献值均低于评价标准限值,各敏感点的预测浓度均满足评价标准要求,本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喷漆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厂区内绿化冲厕用。项目建成后噪声源经计划实施的隔声降噪措施后,预测点噪声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不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产生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运营期木工粉尘经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胶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水帘吸收后再通过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经认定的危险废物按要求在厂内暂时储存,定期经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回收处理。经治理后各污染物能够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排放。 四、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通过电话、传真、e-mail及写信的方式联系,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公众需要了解本项目的相关情况,请于公示期间的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查阅相关信息材料。 评价单位名称: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申花路789号剑桥公社F座506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71-88959997 五、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部门 环评审批单位: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电话:0570-4116594/0570-4031913 联系地址:浙江省江山市北关路24号 邮编:324100 六、公示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公告的形式,公众向公示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示时间2020年3月12日起至2020年3月26日十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单位:浙江驰尚木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