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2429/2020-0016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
发布机构: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公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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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3-10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一、制定背景及主要内容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的要求,我厅对2020年2月29日前制定的9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分类列出继续有效、拟废止或失效、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清理结果,9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0件,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拟进行修改的7件。    

按规定,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王珏,联系电话:0571-28869106。    



政策原文: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