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金华广福肿瘤医院搬迁1 台伽玛刀及新增1 台医用直线加速器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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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2-27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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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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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2 月 27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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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搬迁1 台伽玛刀及新增1 台医用直线加速器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北路1296号 | 浙江金华广福肿瘤医院 | 医院拟将现有伽玛刀搬迁至西侧隔壁机房,拟使用放射源数量、活度与现有许可相同,现有伽玛刀机房新增一台6MV 医用直线加速器,用于开展放射治疗项目。 | 已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 | 医院承诺严格遵守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主要产生γ射线、X射线。通过实体防护、配备监测和防护仪器设备,做好辐射环境安全管理、放射性废物处理、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培训管理等工作,严防辐射事故发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0 年 2 月 27 日 至 2020 年 3 月 4 日(5日) 公示时间: 2020-02-27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辐射处 联系电话: 0571-28913068 传真: 0571-28869000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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