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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环境保护设施公众开放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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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一步规范我省环境保护设施公众开放工作,我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环境保护地方标准《环境保护设施公众开放导则》(征求意见稿)。现就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征求你单位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20年12月16日前书面反馈浙江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或标准编制单位浙江省环科院(无意见也请书面反馈,反馈意见请加盖公章并扫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厅门户网站(http://www.zjepb.gov.cn) “通知公告”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浙江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虞伟;电话:0571-28869091;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310007)。浙江省环科院:冯晓飞;电话:0571-87994685;电子邮箱:pheshaph@163.com。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09号(310007)。 附件:1.各有关单位名单 2.环境保护设施公众开放导则(征求意见稿) 3.环境保护设施公众开放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1月13日 各有关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宣教司 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浙江省经济与信息化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光大环保能源杭州九峰垃圾焚烧发电厂 杭州市余杭生态环境监测站 杭州余杭城东净水有限公司 威立雅资源再生(杭州)有限公司 湖州市德清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温州市杨府山中心片污水处理厂 黄岩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浙江绿保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 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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