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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普查办组织中央媒体调研采访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0-10-19 16:23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10月14日至17日,为宣传报道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好经验、好做法,生态环境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委托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组织新华社、中国改革报、中国环境报等媒体来我省杭州市、温州市开展调研采访工作。

10月14日下午,调研采访团与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台州市、奉化区、嘉善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开展座谈交流,听取浙江省市县三级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成果应用开发经验介绍。国家普查办副主任刘舒生出席座谈会并讲话,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主任韩志福主持座谈会。

会上,刘舒生副主任介绍了此次调研采访工作的背景和需求,希望发掘宣传浙江省各级普查机构取得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成果应用的先进经验,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应用工作提供借鉴,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韩志福督察专员向采访团介绍了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情况和普查成果开发应用情况。他指出,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普查办的决策部署,突出普查责任落实、试点先行先试、人员选聘管理、宣传动员引导、规范普查流程,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按照“真实、准确、全面”的普查要求,狠抓质量管控,细化清查建库质量管理,强化入户调查质量管理,优化普查质量核查评估,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汇总比对,有效提升普查数据质量。按照“查得清、用得上”的目标,全省切实做好普查成果的转化应用,摸清了污染源家底,夯实了点源管理基础,服务于“十四五”谋篇布局,推进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培养锻炼了一支不怕苦、不怕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污染源普查铁军。

市县普查机构分别向采访团介绍了普查工作情况和普查成果应用情况。

参会媒体记者与我省各级普查机构进行了沟通交流,并通过实地调研采访,对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的成果进行更深入充分的挖掘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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