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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兰溪上华至婺城琅琊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浙环建〔2019〕31号
2019年9月4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