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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办举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整理暨数据安全管理培训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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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省普查办举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整理暨数据安全管理培训班。培训班上,省档案局专家讲解了档案整理规范、要求,介绍了档案移交规范、流程;台州市普查办、奉化区普查办分别讲解了市级、县级普查档案整理内容和要求;宁波市普查办介绍了宁波市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系统;省环境信息中心专家讲解了信息安全保密要求。 省普查办强调了做好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对全省下一阶段普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做好普查档案管理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抓紧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落实档案经费、人员、设备等相关保障。二是要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各级普查机构要继续组织全省数据质量集中审核,强化调度、通报和督办,提升数据质量。三是要做好成果总结和开发利用等相关准备工作。四是要严格落实普查保密管理有关要求。各级普查机构在普查数据审核过程中,要通过提供专用电脑、隔离网络环境、签署保密协议等措施保障普查数据安全。 全省各设区市普查办主任、普查档案工作人员,各设区市档案局档案整理验收负责人,各县(区、市)普查办普查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共160余人参加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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