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专题  > 历史专题  >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 普查要闻
我省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
发布日期:2019-09-02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8月26日,由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林奎总工程师担任组长的生态环境部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第十二组一行12人,来我省开展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对我省普查数据质量进行全面系统的评卷打分、问诊把脉。

cmsTestAppInterface.png

  

  9月1日上午,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反馈会在杭召开。林奎总工程师代表核查组对我省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结果进行反馈,我省完成入户调查普查对象总数(54万家)占全国约六分之一,数量列全国第二位,普查质量达到国家普查办规定的质量核查要求,位居全国前列。

cmsTestAppInterface.png

  

  会上,林奎总工程师首先对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浙江普查工作总体扎实,关键指标填报质量较高,为下一步污染源产排污核算、定库打下良好的基础。对接下来工作,他提出几点指导性意见:一是要重点对工业、人口、畜牧等宏观经济数据进行总体把握和核查,确保普查最终核算出的产排污量准确,尤其是在省级、市级层面保证宏观数据的逻辑性和真实性;二是要在定库前冲刺阶段多花力气在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方面,准确把握宏观数据;三是要统筹协调,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在定库前全面提升全省的数据质量;四是在抓数据质量的同时,抓紧开展普查报告编制、总结等工作,谋划普查成果的开发应用,让普查成果服务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减排等生态环保中心工作;五是要继续保持工作干劲,做到机构不散、人员不减。

cmsTestAppInterface.png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方敏在表态发言中提出,核查组向我省反馈的意见客观中肯、实事求是,为我省进一步提高普查数据质量提供了有力指导。下一步,我省将对照生态环境部普查数据质量要求和核查组整改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提高站位抓落实,本着对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高度负责的态度,推动普查数据质量整改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二是对标对表找差距,加强与生态环境部普查办的沟通联系,做好市、县两级整改工作的帮扶指导;三是举一反三抓整改,严格制定整改工作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间清单,从整改一个问题入手,推动一类问题解决;四是系统深入补短板,强化组织协调,加强审核核实,充实技术力量。

cmsTestAppInterface.png

  

  最后,参会人员就当前污染源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核查组专家开展了热烈的交流。会议由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王以淼主持,省级有关部门处室负责人,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单位负责人,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普查办主任、技术组组长及省普查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